央視曝光的一份CMDA婦幼項目計劃的支出名單。央視視頻截圖
天津北辰區中醫院,“准媽媽俱樂部”貼著多美滋冠名開辦的牌子。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昨天,央視曝光天津多家醫院新生嬰兒的“第一口奶”被奶企壟斷。奶企以向醫院人員賄賂的方式,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讓醫院給初生嬰兒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讓孩子產生對某個奶粉的依賴,達到長期牟利的目的。據央視曝光的一份CMDA婦幼項目計劃的支出名單顯示,天津多家醫院的醫護人員過去一年每個月都會從多美滋那裡領取到300到10000元不等的金額回報,每個月總額都在30萬左右。天津市衛生局昨晚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情況說明稱,已對相關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取証。
■ 探訪
當事護士長 承認收多美滋7200元
央視報道稱,今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的項目活動后,天津北辰區中醫院醫護人員李瑞霞收到該項目支出的7200元,據稱其為奶粉企業因推銷奶粉向醫護人員給予的提成款。
昨日下午4時許,新京報記者在北辰區中醫院住院部5樓產科見到了正在工作的李瑞霞,她為該醫院產科護士長。李瑞霞稱,7200元確為奶粉企業多美滋所給,“每月都有,是給全科室一些醫護人員的講課費和勞務費等”,她稱,多美滋在醫院冠名開辦了一個“准媽媽俱樂部”,由住院孕產婦參加,一些醫護人員定期給她們講課。
“但這些錢也不全都是講課費,也包括一些給醫護人員的提成”,李瑞霞稱,提成是因為給新生兒使用了多美滋奶粉,並且隻使用該品牌奶粉,“科室和多美滋有合作,簽了協議,他們免費提供奶粉。”
醫院超市 院方規定隻能賣多美滋
“我們沒有強行推薦。如果家屬自帶或要求喂養其他品牌的奶粉,我們會尊重家屬意見,如果家屬沒有要求,就默認使用多美滋”,她解釋,因產婦產子后的前兩天母乳較少,為保証新生兒吃飽,必須搭配喂養奶粉,這也是普遍現象。
李瑞霞稱,醫院也不存在醫護人員靠推銷售賣奶粉賺取企業提成的行為,“一般來說,新生兒住院期間,一罐多美滋(380克裝)都喝不完,而且這種包裝的奶粉不在市場上銷售。”
記者發現,在北辰區中醫院住院部一樓的超市,隻賣多美滋一個品牌的奶粉。
昨日下午,記者以奶粉企業推銷人員的身份,詢問店主是否可採購其他品牌奶粉在超市銷售。“不行,隻能賣多美滋”,店主說,“想賣別的牌子你得去問問5樓(產科)的人,他們同意才行。”
“我們賣多美滋沒有提成拿,是因為醫院規定隻能賣這個,要拿(提成)也是他們拿”,店主說。
新生兒家屬 不知醫院所喂奶粉品牌
昨日17時許,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產科病房的護士們開始推著手推車,將車上數十隻裝在白色小瓶中,已經沖兌好的奶粉分發至各個病房。
“四個小時發一次。”一位家屬介紹,在產婦能為新生兒進行母乳喂養前,孩子喝的都是醫院分發的牛奶,每瓶“大約30毫升”。
據了解,順產情況下,產婦住院時間為四至五天,新生兒能喝多少奶粉取決於產婦奶水的情況。“可能有人剛生完就有奶了。”
另一位家屬介紹,如果產婦奶水不夠,便需對新生兒進行母乳加奶粉的混合喂養。
多位產婦家屬表示,並不知道醫院給孩子喂的是何種品牌的奶粉。
一位自稱月嫂的女士透露,該院每層產科病房所使用的奶粉品牌均不相同,而產婦出院前,醫院會向其推薦使用某個品牌的奶粉,“包括多美滋、美贊臣等品牌。”她說。
律師 已構成商業賄賂罪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律師表示,天津涉事醫院的部分醫護人員以及奶粉企業的行為已經構成商業賄賂犯罪。
易勝華說,2008年頒布的《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醫療機構中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財物、回扣,將以《刑法》中“受賄罪”定罪。
■ 回應
多美滋 非常震驚展開調查
據昨日央視報道,奶粉企業多美滋以多種形式給醫院、醫生和護士打錢,在這樣的金錢交易下,醫院的白衣天使,強行給新生的嬰兒喂食多美滋奶粉,使嬰兒習慣多美滋奶粉的味道,產生依賴,進而排斥母乳。
對此,昨天下午,多美滋公司發布聲明稱,對於中央電視台關於多美滋在天津一些醫院推廣奶粉的報道,多美滋中國表示非常震驚和重視,將立即就此事件展開調查。
聲明表示,多美滋公司嚴格遵循中國的法律法規,包括《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並為此設立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多美滋公司將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
央視昨日報道,據央視記者調查,多美滋在天津一個地區,花費在醫院上的維護費每年就超過三百萬。
涉事醫院 若報道屬實將嚴肅處理
昨晚,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辦公室劉女士介紹,由於該院是天津市最大的三甲婦產醫院,入院的很多產婦都處於病理狀態,所以生產后“可能會需要奶粉搭配”。
對於媒體曝光該院婦產醫生借奶粉牟利一事,她表示醫院領導已在第一時間召集相關科室召開緊急會議,並開展調查,“我們也在問一些人。”她說。
劉女士表示,該院將第一時間對外公布調查結果,“確如媒體報道,我們將進行嚴肅處理。”但涉事戴醫生目前“不方便”接受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