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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亿住房公积金如何打理更安全?【7】

2012年11月29日08: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一个月之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表文章,表示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既确有必要,又非常可行。按照郭树清此前发表的文章,中国证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就是因为这笔钱存在银行,用不出去,产生了利息,才会让相关部门觉得有增值的必要。”汪利娜说,但之所以用不出去,是因为现行的管理条例限制了公积金的使用。

  按照现行的管理条例,有6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实际上,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我国境内的在职职工,只有当购买住房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时候,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是低存低贷,很多地方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很低,缴存者无法使用。”汪利娜说,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很多人根本使用不了这笔钱。

  “这就是制度设计的问题,租房、北方地区供暖费、物业费等等支出都是跟住房相关的支出,为什么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汪利娜说,在新加坡,这笔钱的使用范围要大得多,很多跟住房相关的费用都能够使用公积金。

  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主管吴昊告诉记者,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为例,整个程序非常繁琐。个人需要拿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而且需要缴纳5%的税。公积金中心不接受个人申请。很多单位根本就不愿意帮职工提取这笔钱。

  “与其把住房公积金投入证券市场,还不如学习新加坡的做法,扩大其使用范围,同时通过购买国债的方式进行保值。”汪利娜说。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 李松涛)

(责任编辑:曹华、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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