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银行理财产品亏损时所暴露出来的风险使银行业的“准国家信用”形象轰然倒塌。业内人士指出,重树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信任感,是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必须面对的一大问题。
理财产品遭遇信任危机
这段时间,理财市场颇不平静,先是被投资者视为存款替代的信托产品屡屡出现风险,后又是银行分支机构被爆代销质量较差的私募产品,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庞氏骗局”“骗子理财”的字眼频现网络。
虽然目前出现危机的理财产品通过担保公司介入的方式初步了结,但银行在代销理财产品时是否应该“兜底”的问题逐渐浮上水面。这也与近期接连出现兑付危机的信托,是否应该继续维持“刚性兑付”的争议如出一辙。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日前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金融业能不能够发展,很重要的问题是投资者能不能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作为服务机构,具有“准国家信用”,尽管已经改制企业化,但并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当然,这种信任是盲目的,建立在投资者对金融机构‘不倒’的预测基础之上,其背后的逻辑是信任金融机构会对理财产品会进行‘兜底’。故这种信任并不能让投资者认识到买者自负,一旦理财产品出现问题,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会要求银行兑付投资本金,赔偿损失。”嘉兴银行章张海说。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毛恩知认为,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在管理资产的过程中,只有履行了谨慎管理、信息披露等义务的条件下,才能对投资损失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