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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温州民间利率红线引争议

周宇宁

业内人士认为广东短期内不会跟进 未来广州小贷行业将迎爆发式增长  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将民间融资的红线大幅提高至48%。业内人士担忧,温州《条例》草案允许高利贷合法化,将会刺激资本流动,“全民放贷”的情况将会进一步加剧。
2013年03月13日08:15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业内人士认为广东短期内不会跟进 未来广州小贷行业将迎爆发式增长

  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将民间融资的红线大幅提高至48%。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有利于引导地下借贷市场阳光化;但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此地方性细则能否落实执行仍存疑问。广州市场上的小贷行业人士普遍认为,这种行政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市场指导意义,广州估计不会跟进出台类似政策。

  本报讯 (记者周宇宁)作为温州金融改革的一部分,温州市近日起草了首部民间融资法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其中最惹人争议的是,该草案将民间融资的红线大幅提高至48%。

  新规解读:

  48%红线难受法律保护

  据悉,《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报送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转呈浙江省政府审核。

  为引导民间市场利率合理化,《条例》草案设定了“借贷资金年利率不得超过48%上限”,否则“将按照高利贷予以行政处罚”。此举是为了“改变过去年利率超出120%也没有干预的局面”,促进民间融资规范与发展,建立民间融资良好的市场秩序。

  但在“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上,该条例又遵循最高人民法院“不超过基准利率四倍”的规定。《条例》草案指出,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年化利率不得高于合同签订日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四倍。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年化利率不得高于合同签订日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三倍。超过前款规定利率的,超过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

  草案编制负责人李有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称,48%并非保护利率的上限,而是政府干预的红线,“并不是说利率在48%以下都得保护”。

  有业内人士质疑称,《条例》草案的规定有自相矛盾之处,在具体实施时并没有可行性。一位小贷行业资深指出:“一方面允许借贷利率可达到48%,另一方面又指出超过四倍利率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温州地区,超过四倍的利率可以签合同,但这部分不一定受到法律保护。”

  广州地区一位不愿具名的小贷公司总经理指出,《条例》草案完全是一种地方行政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纠纷,审判机构还是会以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为准。

(责任编辑:曹华、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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