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0日电 (李海霞)今天,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的批复》,公司获准在福建省泉州市筹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由公司与福建泉州市商业总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及福诚(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98 亿元,出资占比 66%。成立后的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将主要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筹建事宜,并在筹建工作完成后向福建银监局申请核准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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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知之、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