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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拟试点社保基金社会监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月4日,人社部网站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根据工作基础和自愿的原则,在6个省份各选择2~3个市县,作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部级试点地区。
2013年01月07日08:18        手机看新闻

  1月4日,人社部网站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根据工作基础和自愿的原则,在6个省份各选择2~3个市县,作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部级试点地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苏卫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家一贯主张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不过以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这次试点工作就是要在之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力度。

  上述《意见》指出,试点工作的监督对象包括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六个方面,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服务和投资运营等单位和个人的多重行为。

  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都有资格参与监督,在“参保人员”中,《意见》特别提出,其他个人均可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及时反映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意见》的出台是一个好事,能够增加老百姓信任,并动员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社保中。据庹国柱介绍,在新农保之前,国家也倡导农村居民缴纳养老保险,但由于个别地方政府被曝挪用保险资金,导致部分居民对其信任度降低。

  据了解,全国社保基金已基本完成针对社保管理人的投资方案招标。苏卫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市场化投资方案已经讨论过很多年了,去年已经说过是按照‘组合’的方式来投资,广东的1000亿元已经在试点了,我想应该已经在做投资了。”

  与《意见》一同发布的《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明确指出,今年社保部将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规章;部省联合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新农保、城居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

  关于出台全国的基本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庹国柱表示,人社部已经研究出了方案,今年应该有望出台。(李彪)

(责任编辑:章斐然、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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