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准》(以下簡稱“傷殘新標”)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沿用14年之久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以下簡稱“原標准”)將被廢止。隨著保障范圍的擴大,參照傷殘新標的多數意外險產品或面臨漲價。不過有保險專家指出,無論新老產品都應當以傷殘新標為標准,否則老產品將屬違規銷售。
無論是原標准還是傷殘新標,都成為意外險能否賠付的重要參考指標,但是就是這些指標此前時常引發理賠糾紛和爭議。北京商報記者查閱比對新舊傷殘標准發現,原標准殘疾項目劃分較寬泛、給付范圍不足、部分條目操作性難度大,不能適應行業發展和消費者的現實需求。在此基礎之上,傷殘新標將傷殘等級劃分更細、更全。原標准為7個傷殘等級、34項傷殘條目,而傷殘新標則擴展增加至10個傷殘等級、281項傷殘條目。傷殘新標改變了原標准以肢體殘疾、關節功能喪失為主的情況,其中特別細化了原標准中對廣受爭議的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的有關描述。
隨著傷殘新標對於傷殘賠付范圍的擴大,消費者最關心價格如何變化的問題。一家大型保險公司業務員表示,傷殘新標意外險產品價格上漲普遍在20%-30%之間,不過也並不意味著所有產品都漲價,目前保險行業的意外險產品超過5000款,由於產品定位差異化,加上各家保險公司經營管理和市場策略方面也有差異,產品所分攤的管理成本也不同,有的產品也未必上調價格,例如團險業務價格上漲並不明顯。
另外,對於大家關心的新老標准如何承接問題,一些參照原標准的意外險將停售,多家險企都表示目前正在和業內進行探討,泰康人壽、中意人壽負責人均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對於已投保的客戶明年起將按照傷殘新標套用到老條款中進行賠付。
新傷殘標准實施四大關注點
承保范圍全面擴容
傷殘新標改變了原標准以肢體殘疾、關節功能喪失為主的情況,增加了神經精神和燒傷殘疾,擴大了胸腹臟器損傷、智力障礙等殘疾范圍。覆蓋了包括神經系統、眼耳、發聲和言語、呼吸系統、消化系統、泌尿和生殖系統、運動、皮膚等結構和功能等八大門類。特別是其傷殘標准由此前的7級34項升級為10級281項,並針對1-10個等級明確了100%-10%的給付比例等。值得一提的是,傷殘新標實施后,臉部有硬幣大小瘢痕便可獲賠,而以前要達到24平方厘米才夠得達到賠付標准。
保費上漲成趨勢
目前已經面市的三款產品價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傷殘范圍擴大,推高了保險公司的理賠成本,新產品或將提價。有分析人士介紹,新標准實施后意外險價格上漲區間普遍在20%-30%之間,不過漲價幅度不能一概而論,也可能有的產品在保障范圍擴大后不提價。因為很多意外險按照約定金額進行賠付,不會因為責任范圍廣了就需要賠付更多。不過值得關注的是,鑒於意外險賠付成本的上升,今后保險公司贈送意外險的數量將有所減少。
猝死將納入免責
今后猝死將納入免責,對保險責任明確后,引發的保險糾紛有望減少。中保協上月草擬了《一年期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在“責任免除”一欄除外責任精簡為7項,具體包括酒后駕駛機動車、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險人猝死、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從事潛水等高風險運動、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等。較以前更為一目了然,其中將被保險人猝死也納入免責,對此分析人士表示,猝死多為疾病或者機能障礙所致而並非意外,因此這樣理清之后也便於減少保險糾紛。
傷殘新標適用老條款
保險行業協會要求,新的傷殘評定標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各保險公司在明年起新簽發的保單應按要求使用傷殘新標。雖然已有半年的過渡期,但老標准已經延用14年,而且目前市場上大部分產品仍使用老條款,那麼現在已買了意外險的投保人以后出險怎麼辦?新老保單如何過渡備受關注,盡管監管層目前尚未對外明確公布過渡方案,近日北京商報記者採訪的多家公司均表示,會將新條款納入到已經生效的保單中。(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