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退役軍人服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7月底,於2013年11月退役的趙某攜帶相關資料到武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事大廳的失業窗口辦理失業保險待遇享受手續,根據他在武義工作參保14個月和實際服役時間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61個月及其農業戶籍身份,可享受10個月農民工一次性補助,共計5062.5元。按規定於次月(即8月)底前發放至個人賬戶。8月31日,趙某已成功領取補助金。
根據有關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和復員的軍隊干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轉業回地方就業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一年以上后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軍人入伍前已參加失業保險的,其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全部繳費記錄。軍人退出現役后沒有繼續參加失業保險的,不可直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另外,必須是在安置地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才可辦理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手續。
目前,武義縣失業保險已成功辦理轉入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証明27份。
(責編:朱一梵、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