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沈学勇找来架子车,将两人放在架子车上,此时,他发现两人已经没有了呼吸,随即将骡子套在架子车上,借着夜色掩盖,沈学勇赶着骡车拉着父母的尸体,沿途经过靖安村一社、新沟三社一直走了2公里多的路程,最终到了张靖公路冲子桥,他卸下骡子,将架子车连同父母的尸体推下了3米高的桥洞,制造了一个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故现场。
做完这一切,沈学勇拉着骡子回到了养殖场。当晚12时许,沈学勇骑摩托车回家后洗了脸、脚,装作无事人一样睡了觉。
十四份保险的背后
警方审讯时,沈学勇却又交代了其为父母购买了保险的事情。这些保险与该案又有着怎样的联系?
记者获悉,去年3月份,沈学勇到张掖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补办意外险的续期时,经不住业务员的介绍,为父母办理了“合家欢”意外保险,受益人是他自己。今年3月份,沈学勇又为父母办理了几份“合家欢”、“好运来”意外保险,受益人仍是他自己。1年内,他共计为父母购买了14份意外保险,如果父母发生意外,作为受益人的沈学勇将会从保险公司得到60多万元的赔偿金。
办案人员在审讯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讲述,发现案发前耐人寻味的一幕:3月25日,沈学勇再次与父母发生争吵后,突然就想到了此前一天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给自己打过的一个电话。该业务员告诉沈学勇给他父母购买的保险3月26日就到期了,问沈学勇是否续保。据沈学勇交代,这个电话让他突然“醒悟”了过来:“既然父母整天喊苦,如果他们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我就可以获得60多万元的保险赔偿。”电话中,沈学勇称自己很忙,让该业务员尽快续保,保费由该业务员垫付,过几天他再把钱送过去。由于沈学勇是老客户,业务员就为沈学勇办理了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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