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保险频道讯 中国保监会昨日发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所规定的保险消费投诉,包括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
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保险消费投诉,保监会要求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aw@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规处(邮政编码:1001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187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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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瑶、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