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中介〔2013〕150号
泛华保险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泛华保险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集团化整合工作的请示》(泛外字〔20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泛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泛华富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泛华南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泛华益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南枫佳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泛华南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河北联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统一转为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二、原则同意山东泛华鑫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南泛华融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河北泛华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泛华鑫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福建泛华信恒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统一转为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三、公司可持本批复,到相关保监局申请领取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缴回原法人机构的许可证。
四、公司应依法经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来源: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