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皓:关于继续支持武汉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提案
武汉在历史上就是全国四大金融中心之一。重铸当年辉煌,把武汉市建成区域金融中心是湖北省和武汉市党委、政府孜孜追求的目标。2012年7月,国务院明确提出支持武汉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这标志着武汉金融改革创新和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在国家重视、省市共同努力之下,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金融机构纷纷落户武汉。2012年末武汉地区共有各类金融机构398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29家(含外资银行8家),村镇银行1家,证券、期货业单位139家,保险公司63家。总部设在武汉的金融机构15家。在汉设立或正筹建后台服务中心的金融机构27家,新增3家。
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2年,东湖高新区成功获批新三板试点,武汉成为全国唯一获批的副省级城市。全市上市公司达58家,其中,境外上市13家,境内45家,数量继续居中部各城市首位;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和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等11家各类交易市场运转良好,风险可控。
三是金融实力不断增强。2012年,全市存贷余额双双过万亿之后,本外币余额又以15%以上的速度继续增长。社会融资总量达到3012亿元,创历史新高。去年1至12月,实现保费收入175.28亿元,同比增长8.98%,总体增速较全国水平高0.97个百分点。据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发布的第四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IFI)显示,武汉金融中心竞争力在全国31个金融中心中排第11位,在中部地区排在首位。
不过,尽管武汉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不少中心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金融机构总部不多。目前,银行业机构只有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和武汉农商行3家法人机构,保险公司总部仅有合众人寿和长江财险2家,证券机构总部仅有长江证券和天风证券2家,期货公司总部也仅有长江期货和美尔雅期货2家,还没有1家公募基金公司,与周边的成都、重庆等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
二是要素市场活力有待增强。武汉虽然建立了11个交易所,但普遍规模较小,活力不够,协同效应和品牌效应不明显,辐射能力不强。
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不够。近年来,虽然金融机构开发设计了多种新型金融产品,但总体上这些创新仍然处于单一化、初级化和可复制化阶段,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缺乏领先的金融创新。
四是中介服务发展较慢。券商、会计师、律师、评级、经纪、担保、评估等中介服务发展较慢,对高端金融人才的吸纳能力不强,难以满足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
鉴于此,建议国家继续加大支持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力度:
1、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优做强。武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整体实力较弱,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只有合众人寿、天风证券2家。到“十二五”期末,应至少新增一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上市。
2、支持武汉建设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授信审批中心、稽核监督中心、审计中心等区域性管理中心,支持更多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信用卡中心、数据备份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研发中心、电话销售中心、区域业务处理中心、培训中心等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运行与服务机构,使武汉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3、支持武汉积极发展保险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通过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了一定的税收优惠,由此可以提高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繁荣发展。同时,以政策推动和鼓励养老金融领域的创新,比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通过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老年人可以把自有住房抵押给银行获取养老金,这对已步入老年社会的我国具有积极意义。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尝试投资养老社区,把产业链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退休理财、投资基金等金融行业延伸至老年护理、老年医学、老年地产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