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15日表示,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下称《指引》)。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保险公司集团化发展步伐加快,目前已有10家保险集团公司,业务规模和总资产占行业近70%,金融业一般意义上的监管套利、监管空白、风险传递等问题开始出现,保险集团监管的重要性进一步凸现。
“为此,《指引》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通过确定监管范围和监管要素,明确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从全集团角度监测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传递。”负责人说。
所谓并表监管,是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保险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保险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其实质是对于集团内各成员的合并监管,是对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集团体系的统一监管和风险评估。
针对并表监管的范围,《指引》表示,将根据控制关系和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范围,涉及两个层面:一是保险集团公司能够实际控制的成员公司;二是根据风险相关性,其他应被纳入并表监管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如果根据内外部信息分析确定,不能被实际控制的成员公司对集团整体风险有重大影响,风险集中度较高,存在频繁的内部交易,有利益输送的可能,则亦会将其纳入并表监管范围。”负责人说。
据介绍,《指引》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监管范围。同时明确了包括集团结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交易、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风险等七个方面的并表监管内容。
就监管方式方面,负责人透露,保监会将通过非现场监测与分析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保险集团公司治理情况、风险管理情况等,评估全集团面临的重大风险。同时,通过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双边监管备忘录等方式,积极进行监管信息交流,加强监管协调与合作,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领域传递。(陈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