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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保計個稅引爭議 網友稱從救命錢上拔毛【2】

2013年02月07日07:05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Q2 個人購買商業大病險為何要征個稅?

  商業險不計稅有失公平

  南開大學社會政策專家關信平教授說,醫療保險是一種政府責任和個人責任的綜合體,基本醫療保險由政府主導,帶有強制性和普遍性,屬於社會保障范疇,企業和個人繳費部分,都應免繳所得稅。

  而個人購買的商業性的大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基於個人的特殊需求,做出的自由選擇。這種高層次的大病醫療保險,在中國現實的經濟水平下,更多人可能不會選擇。因此,目前還是少數人購買的商業大病醫保,應該在個人的稅后收入中支付,“如果這部分支出也免稅,那對沒有購買此類保險的社會大多數人有失公平”。

  不過,關信平也指出,隨著經濟發展,購買大病醫療保險,也可能會逐漸成為我國公民的普遍需求和選擇。“如果到達這樣的狀態,國家相關部門也可以通過政策調整,擴大社會醫療保險中的大病保險覆蓋范圍,並將其繳費納入稅前支出”。

  Q3 大病險計征個稅是從救命錢上“拔毛”?

  醫保報銷金

  不計收個稅

  對大病險計征個稅是從救命錢上“拔毛”的質疑,熊貴彬認為,網友吐槽“救命錢也須納稅”,是將“購買大病醫保保險的費用”和“大病醫保為參保者報銷的醫療費”兩個概念搞混淆了。

  他說,報銷的醫療費是個人醫療花費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能從花費中計收所得稅。

  個案

  一位在外企工作的財務人員尹小姐介紹,在基本的五險一金外,公司為員工繳納了附加商業醫療保險,主要用於降低基本城鎮職工醫保中對門診費用1800元起付的報銷門檻。雖然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大病險,但公司為員工繳納的附加商業險種,在財務上全部計入福利費用,一樣需要繳納所得稅。

  此外,尹小姐透露,自己和很多同事還用自己的稅后收入購買了商業大病險。(記者 魏銘言 韓宇明 溫薷)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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