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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保計個稅引爭議 網友稱從救命錢上拔毛

2013年02月07日07:05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近日,國稅總局表態“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不可以在個稅稅前扣除”后,“大病醫保金要繳個稅”的話題,在網絡上引發質疑。有網友認為是“從救命錢上‘拔毛’”。

  昨日,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工學院社保系副教授熊貴彬表示,部分網友的埋怨應為誤讀。稅務總局所稱“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應是指個人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自行或由所在單位統一購買的商業大病險。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人員說,根據規定,工資繳納的社保等費用隻能在計征個稅前扣除“三險一金”(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據悉,目前“基本醫療保險”隻包括兩部分,統籌部分和大額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繳納方式是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單位承擔的部分為工資的10%,其中1%為大額醫療保險,個人承擔的部分為工資的2%再加3元,其中3元為大額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包含在基本醫療保險中,並不等同於大病醫療保險。

  上述服務人員稱,單位和個人自己繳納的商業性保險,是不能在計征個稅前扣除的。因此,大病醫療保險金需要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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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病醫保方案正在制訂

  對於國務院已出台的大病醫療保險政策,記者昨天獲悉,北京的具體方案還在制訂。

  北京市副市長丁向陽在今年市兩會上表示,按照人力社保部的要求,北京的大病醫保政策會引入商業險模式,患病人員的醫療費用在享受醫保報銷后,再通過商業險進行二次報銷。對於重特大疾病將會根據不同病種的情況,制定具體的補充報銷方案。

  據悉,進入北京調研的重大疾病范圍包括惡性腫瘤、白血病、器官移植等。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長張欣慶也曾表示,北京設立補充醫療保險不存在個人增加任何形式繳費的問題。

  Q1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是否需繳個稅?

  個人無需繳費則不計個稅

  去年8月,6部門發出《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指導意見》,目的是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

  熊貴彬稱,根據指導意見,“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來源是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的結余,交由商業保險機構運行,對城鄉居民大病進行二次保險。對於補充報銷是否會增加個人負擔、或讓市民通過其他形式“買單”的問題,此前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曾明確表示,大病報銷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熊貴彬認為,“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無需個人繳費,也就談不上需繳納個稅。

  此外,按照指導意見,其保障對象主要是城鎮居民保險、新農合參保(合)人。即為城鎮非就業人員和廣大農村居民。因此,廣大的城鎮企業職工並不參加這項保險,也不涉及個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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