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3日電(記者許曉青、馬揚、曹凱)“買房還是不買房,一夜之間成了我最糾結的問題。”27歲的武漢女孩劉燕在上海市徐家匯每月花2500元與同事合租了一套舊公寓房。她在某工程設計公司工作一年,年收入約10萬元,擠入“中等收入群體”,但最近她再度開始擔憂自己的購房計劃。
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中國政府再度對房市下“猛藥”。在中國政府網上公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這讓那些因工作和婚姻急於購房的年輕人憂心忡忡。
“因為稅加重了,賣方一定會把預計少賺的錢,轉嫁給買方,買房計劃估計要泡湯,房租或許也會再漲一兩成。”“稅重了,市場流通的房源隻會少、不會多,我還能買到稱心的房子嗎?”不少網友在微博上抱怨說。
一些年輕人注意到,相關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出台,適逢中國政治盛會召開。在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預備會議間歇,全國政協委員、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被“圍堵”,而且提問的大多是年輕記者。他們追問的問題,其實也是自己的心聲。
全國政協委員、住建部專家委員會成員張泓銘在會間向記者解讀,20%的轉讓所得稅政策,目標指向的是投機性需求,設計政策者希望通過“降低轉讓獲利”來抑制投機性需求。
但同時,他也坦言,不排除政策也有可能“誤傷”自住性需求,特別是年輕人因工作遷徙和新婚而產生的剛性需求,以及普通城市家庭的升級換代需求。
在網上,年輕人對“20%轉讓所得稅”的熱議中,不少人認為,更適宜的征稅方法是對擁有第三套房及以上者開征物業重稅等。
對此,專家解讀,根據一般理論,抑制投機買賣的最好辦法是高稅金懲罰無實際居住的持有,如“空置稅”“房產稅”等,網友的分析也不無道理。但關鍵的問題是,一個新稅種的頒布是很困難的。
“涉及房地產稅收體系的整體改革,仍需要時間。”張泓銘委員說。在他看來,目前的征稅方法也只是一個過渡性的做法。從中長期看,根本性的調節辦法是用經濟手段對自住需求和投資需求進行嚴格區分,對自住房實施免稅或低稅,反之對個人擁有兩套以上空置房則以高稅“懲戒”。
還有一些政協委員建議,新一屆政府的房產新政應從降低流通稅,提高流通速度和效率方面入手,“逆向思維”才有利於更好地配置住房資源。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認為,對征收20%的轉讓所得也不能過於孤立看待,這一政策與3月出台的全部政策共同發揮效用,短期內可抑制市場過熱。“如果是剛剛工作或者創業的年輕人,二手房交易、首套房交易,是否可以獲得地方上的另一些減免稅優惠?實施細則或許要到兩會后才能公布,那時新一屆政府或許會給出新答案。”
劉燕對房地產調控的后續操作仍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