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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養老金調查:養老金兩三千 不敢輕易看病【3】

2013年03月28日09:49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改革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 必須配套職業年金改革

  訪談嘉賓: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主編鄭秉文

  記者:您曾經提出,破除養老金雙軌制問題,事業單位改革要以職業年金為補充,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一起改革。您提出這一改革思路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

  鄭秉文:2008年2月啟動的五省市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工作流產,原因是多方面的。事業單位隻要一改革,其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就要與現有的社保水平持平,但現有的社保收入水平比事業單位原先的收入低了一半。

  他們認為自己這輩子沒發過財,工資並不比社會平均水平高多少,跟很多壟斷國企比差很多﹔如果退休的時候突然隻能拿到跟目前相比低一半的退休金,自然會有極大的抵觸情緒。這是導致2008年改革流產的重要原因。

  記者:該怎麼解決?

  鄭秉文:我認為,事業單位人員應該加入現有的社保制度,收入減少的那一半通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來補充,從而打消他們對養老金下降一半的疑慮,讓大家吃顆定心丸。而且這樣一來,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本身與全社會是平等的,不會因為搞特殊而遭到社會輿論的批評。

  2008年的改革方案隻說“要建立職業年金”,就這麼一句話,沒有具體的方案來補足下降的那一半,最終導致失敗。所以,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要跟年金制度改革一起設計,要確保大家有穩定的預期。

  記者:減少的那一半能夠補足嗎?

  鄭秉文:能不能補足,關鍵在於制度設計,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並非對事業單位的單獨支持,對全社會都應如此),年金改革需要繼續加大稅收優惠力度,隻有這樣,才有可能把改革后降掉的那部分補回來。

  記者:企業職工退休后可以通過年金補充到跟事業單位員工一樣的收入水平嗎?

  鄭秉文:對。事業單位改革,一方面極大地促進了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制度的改革。我們的職業年金已經建立20多年了,2004年啟動制度改革,但改革進度太慢了,這其中有制度設計復雜的原因,也有年金稅收優惠力度太小的原因。應當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學界、企業呼吁了很多年,可一直沒看到這方面的改革,這與有關部門的認識有關——一旦在全國范圍內提高年金的稅收優惠比例,眼下的稅收就會受影響,這是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關系問題。長期來看,國家、財政收入和老百姓都是受益的,短期來看國家財政是受影響的。

  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要改革,隻有這個辦法,其他都不可行。有人說再為事業單位單獨建立一個養老金制度,我覺得不可行——正因為現有制度搞特殊才挨罵,再建立個特殊制度豈不是自己打自己嗎?

(責任編輯:李棟、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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