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6日電 (李海霞)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參加2015年博鰲論壇的“探索農村金融改革的新模式”分論壇上表示,農信社由於植根於農村,希望它還是更好就走商業化道路和股份制改造。但是這種股份制改造,並不完全等同於普通的商業銀行可以實行股份合作制的改造。
吳曉靈說,在很長一段時間農信社和農業銀行是我們國家在農村金融服務當中的主力軍。“但是農行的商業性和農信社的合作性,在這些問題上怎麼妥善處理,我認為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道路。”她表示,“從2003年開始,中央銀行花了1600億央行票據來幫助農信社擺脫歷史的包袱,輕裝前進更好地為農村服務,當初確定的方向還是希望農信社走合作金融的道路。但從1958年,農信社變成國家銀行的基層金融經營機構以后,到現在要想回到真正的合作制是已經不可能了。”
“如果我們能夠把以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小農,能夠走合作經濟的道路,真正走向生產合作、銷售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的合作道路,我認為是未來的方向。”吳曉靈說。
吳曉靈介紹說,中國從新中國建國以來,已經把金融服務,特別是存款服務、結算服務鋪到了鄉鎮。“這方面的服務我們是很先進的,其實中國的金融機構不計血本地深入到了鄉鎮,這是很多國家所不具備的。”
吳曉靈還透露,目前在山東省有一種新型的農村信用互助,就是農民信用互助組織。
“這個組織最大的特點是沒有資金池。它和商業機構關系是什麼呢?像現在的農信社、農業銀行、郵儲,都可以作為農民信用互助組織的開戶行、業務輔導行、行為監督行和資金批發行。我們國家應該形成一個商業金融機構與互助金融機構上下對接、批發和零售的關系。其實這種模式我認為比較適合中國現代目前的情況,這是商業金融的定位。 ”吳曉靈說,“商業金融決定了不可能把分支機構鋪到這麼下的下層去,因而採取這種零售批發的模式,是比較好的。但是農村的弱勢性和高風險性,決定了沒有政策支持是不可能的。因而還有一個腿,就必須要做好財政的扶植工作,就是在農村政策金融的支持。 ”
“我們國家在農村的金融體系當中,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的定位應該更加明確,形成合力,才有利於形成一個為農業發展服務的金融體系。”吳曉靈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