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强调“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根据各地统计局提供的数字,截至11月19日,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公布了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24个地区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超过了全国水平,28个地区的增速跑赢了当地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
这样的数据令人欣慰。但是,只看到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还远远不够,我国还有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而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由上世纪八十年代的2倍左右上升到目前的3倍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一个重点就是如何提高农村人口的实际收入。
另外,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数据与现实是否存在差距?一些人也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这是因为,多年以来地方经济统计数据高于国家统计局数据的情况屡见不鲜。
以2011年上半年数据为例,全国31个省区市上半年GDP总和约为22.7万亿元,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半年全国GDP为204459亿元,超出国家统计局数据2万多亿元。除北京、上海外,29个省份上半年GDP增速均超过全国9.6%的水平。地方GDP总和高于全国的GDP数据,既是各地GDP崇拜的结果,也反映出“数字出官、官出数据”的逻辑和现实。
近年来,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大收入主体结构中,不断向政府和企业倾斜,而城乡居民所占比重持续下降。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不仅是经济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的直接体现,也是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甚至高于经济增速,需要政府和企业“让利”。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7.7%。财政部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8.6%。与去年同期相比,税收收入增速下降18.8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增速回落以及价格总水平涨幅回落。
总体而言,我国具备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巨大空间。去年9月份开始提高个税起征点,就让广大工薪阶层切实受益。同时,在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收入结构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控制物价涨幅是政府“让利”于民的有力举措。
今年1-8月份,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0597亿元,同比下降3.1%。企业利润的下滑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近两年人力成本上升也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压低劳动者报酬还是政府减税让利?显然后者来得更有效,当然也需要更多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减税,尤其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减税,是释放企业活力、增加就业和提高劳动者报酬的一项重要措施。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不能拔苗助长。城乡居民收入倍增,需要切实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而绝不允许在统计数据上想办法、动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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