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 (章斐然)基金业协会网站今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指引》内容指出基金公司当重点关注包括信息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在内的17类风险,并列举了防范各类风险的相应措施要求。
《指引》指出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和子公司管控风险等各类主要风险。
自2012年11月基金公司获批成立子公司以来,市场对于基金子公司业务规模激增同时通道业务占比高、业务风险大等问题一直较为关注。针对子公司风险的管控,《指引》认为,基金公司应通过建立覆盖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完善的风险隔离制度,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指引》提出,子公司风险管控的措施包括: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和子公司经营需求,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建立与子公司之间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严格禁止利益输送行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定期评估子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与子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此外,《指引》第三十八条特别指出,基金公司在管理声誉风险方面要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声誉风险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和管理、员工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自去年媒体披露监管层凭借“大数据”调查金融行业违规行为以来,公募基金行业不断被曝出有从业人员利用内幕信息非法谋取个人利益。一时间,基金行业的整体声誉受到打击。
《指引》总分五章四十三箱,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指引》自发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