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贺霞)针对有媒体报道国开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创新资本”)在台海核电股权转让中存在违法违规、突击转让、“拒富”等情况,该公司有关人员今天对人民网记者表示,此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国开创新资本在所持台海核电股权转让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公司内部转让程序执行,合法合规。
该人员表示,在4月22日丹甫股份公告台海核电借壳后,国开创新资本于5月16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股权,至6月17日挂牌期满,仅有山东昌华食品有限公司一家意向受让方参与,并最终完成摘牌,转让程序严格按照国资转让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鉴于对台海核电业绩和上市进程的预判,国开创新资本母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早在2013年初即已启动了所持台海核电股权的回购和转让工作,到2014年6月由国开创新资本完成股权挂牌转让,前后历时15个月,不存在“突击转让”情况。
报道中所称“八个涨停版”对价国开创新资本所持有的股权超过8.27亿元不符合事实,一是此重组交易至今尚未最终完成,目前股权价值完全基于短期市场波动的推论;二是即使交易完成,国开创新资本所持有股权仍需有超过一年的锁定期,未来股权价值与当前股票价值无直接联系。尽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台海核电获得了重组上市的机遇,但国开创新资本认为其上市进程及未来发展均有不确定性,因此进行了合法合规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高于专业评估机构基于企业现有经营情况的公允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