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日前一则《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35号文”)让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再起波澜,也让许多普通投资者担心其是否会对产品预期收益率产生影响。
据记者调查,“35号文”下发两周多,理财产品收益率并未受到明显影响。银行业内人士坦言,“35号文”的到来,意在堵住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准化资产漏洞,解决银行理财黑箱操作的信息披露问题,理财产品刚性兑付问题亟待打破。
保本理财产品将淡出 未来收益率或下滑
尽管并未受到“35号文”的直接冲击,但是银行理财市场明显受到资金面收紧影响,平均收益率水平表现稳定,下半年以来收益率下滑势头暂时中断。上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调高了新发产品的收益率水平,或反映银行资金需求压力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项举措,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时,关于“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对接”的表述,被视作理财产品资金未来的投资方向进一步规范,业内人士预计未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进一步下行。银行业内人士指出,“35号文”对于理财产品市场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将逐步淡出市场。“35号文”要求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
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此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都明确写着“浮动收益型”,但大多数投资者仍笃信“预期收益率”是个确定的数字,甚至将理财产品视作银行存款。而理财客户经理的话里话外,也总是透露出“绝对可以保本、保收益”的意思。
必须接受“买者自负” 买理财关注有无担保
“35号文”明确,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销售活动应按照风险匹配原则,严格区分一般个人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的分类管理,提供适应不同类型客户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严格风险自担。
对于一般个人客户,银行只能向其提供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收益稳健的理财产品;银行在对高资产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后,可以向其提供各类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银行业内人士指出,这在强调商业银行销售规范的同时,也强调投资者“买者自负”的问题。“银行销售产品要卖给对的人,那么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也要量力而行、认清风险,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真正做到"买者自负"。”
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表示,投资者在看到各类所谓刚性兑付产品高收益时,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资产管理产品,哪怕是管理方较为保守的资产管理产品,如市面上流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查询信托产品),都存在着投资风险,并不是无风险的金融产品,其对应的收益率,也不是无风险收益率。
而资深理财人士提醒,在监管部门要求银行理财产品破除“刚性兑付”机制的前提下,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可以关注是否有担保公司,包括担保公司资质、担保金额等,为理财资金增加一道安全屏障。
据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