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接入“缺斤短两” 专家:宽带网速涉嫌诈骗【2】--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财经频道滚动新闻

宽带接入“缺斤短两” 专家:宽带网速涉嫌诈骗【2】

2012年11月19日11:45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了解到,今年5月14日至20日仅1周的时间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的有关宽带接入服务的申诉就达到79件,上升到申诉热点的第三位,主要原因是一些宽带运营商为了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夸大宣传,导致提供的宽带服务实际流量、收费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网络经常掉线、出现故障后运营商未及时提供售后服务等。

  中国互联网调查组织机构和数据平台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今年年初公布的《中国宽带用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绝大部分互联网用户所使用的宽带实际下载速率低于宽带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多数用户办理的固网宽带带宽为2M或4M。4M宽带,理论上应有512KB/s的网速,实际上平均网速仅为232.7KB/s;2M宽带,理论网速是256KB/s,而用户实际平均上网速度仅为142.2KB/s,与名义速度相差很大。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我国宽带运营体系除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等一级宽带运营商外,还有许多二级、三级宽带运营商,以及小区宽带运营商。他们从上一级宽带运营商手里集中购买一定数量的宽带,然后再转售给宽带用户牟利。为摊薄运营成本,宽带公司将资源卖给大量的宽带用户,导致上网高峰期出现网络拥挤,网速急速下降的情况。

  ●专家观点

  宽带缩水涉嫌消费欺诈

  重庆市南岸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刘长奇告诉记者,今年1-10月,南岸区消委会共受理了50多起针对宽带接入服务的投诉和咨询。刘长奇认为,宽带业务作为一种服务,同样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宽带运营商与用户实际上建立的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因此,宽带运营商承诺的带宽与消费者实际使用的带宽如果相差甚远,就涉嫌构成了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网,甚至提出双倍赔偿。

  刘长奇提醒消费者,接受宽带网络接入服务时,尽量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将网络速度、服务时限、服务价格、违约责任等约定清楚,同时,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安排足够人手,及时上门维修,尽量不要拖延。

(来源:东方网)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