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和完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促进外商直接投资便利化,外汇局已于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实施。
《通知》在整合近年来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大幅简化管理流程,便利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所涉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必要的外汇登记和出资确认手续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资金购付汇等相关外汇业务。
二是简化和规范外汇登记和外汇账户管理。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登记事项标准化、格式化,简化相关申请材料,并明确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经营所涉外汇账户的管理。
三是规范外国合伙人出资确认登记。外国投资者须在完成出资确认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后续相关外汇业务。
四是提升监管手段,有效防范风险。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要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查询登记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备案或反馈信息。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外汇局促进投资便利化和加强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有益探索,也是转变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的重要内容,在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彭亮、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