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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内幕交易索赔案 第三次开审仍无果

2012年11月23日17:24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两名原告索赔额再降百万,分析称内幕交易案损害赔偿仍难认定

昨日,有内幕交易民事索赔“第一案”之称的中关村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诡异的是,原告的索赔额由第一次的几百元猛升至700多万元后,此次开庭,两名原告的索赔额却再次下降100多万。

羊城晚报记者在昨日庭审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律师张远忠,他向记者透露,第三次庭审出示了部分关键证据,同时原告方要求黄光裕妻子杜鹃出庭,但法院对上述请求并未表态。据了解,下次何时开庭目前尚无消息,而结果仍需等待。

索赔额再三变化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罚没人民币8亿元。随后,各种民事赔偿诉讼接踵而至,其中多位诉讼者是购买中关村而遭损失的股民。

2010年9月,股民李某对黄光裕等人提起“内幕交易赔偿”诉讼,其时索赔金额仅有155元。2011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李某的诉讼。

2011年9月21日,李某再次对黄光裕提起“内幕交易赔偿”诉讼,提出89万元的索赔额。另一股民吴某也加入起诉行列,提出647万元索赔,共计730余万元。其时,张远忠曾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已接到数十位股民的诉讼委托。

不过,昨日,原告方的索赔额却再次改变,突然减少超100万元。昨日,张远忠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回应称:“仅是微调,这个在诉讼中很正常。”

第三次庭审仍无大进展

昨日,该案进行第三次庭审。不过,记者了解到,昨日的庭审仍无重大进展。而张远忠也称:“此案如此复杂,当庭宣判是不可能的。”而且“下次何时开庭或何时宣判也不知道”。

张远忠在昨日开庭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为了证明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与股价异动的因果关系,“我们已经申请法院调取黄光裕内幕交易的明细,希望法院在开庭时能展示调取的关键证据”,并“申请法庭对股民的损失进行鉴定”。据张远忠介绍,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同时要求本案的被告之一———黄光裕妻子杜鹃出庭。不过,法院并未对上述请求作出表态。

但被告方却始终不认为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黄光裕方代理律师表示:“原告有没有损失,庭审中并没有证实,法院会进一步查实。假设原告如果有,原告也需要举证来证明其损失与我们被告方有因果关系。”对于双方调解了结此事的可能性,原告方律师明确表示不接受。

律师说法

内幕交易案

损害赔偿仍难认定

据了解,由于此案是国内正式开庭审理的首例因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诉讼案,因此备受关注。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实践操作上,对与内幕交易这一事实的认定,对于造成损害后果的认定,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在中国,内幕交易受害者的损害赔偿,从法律赋权到实现现实救济,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记者 帅鹏坤)

(责任编辑:聂丛笑、乔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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