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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诉奥巴马今在美国开庭 美财政部称三一必败【2】

2012年11月29日08:21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据了解,三一集团向美国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CFIUS就ButterCreek风电项目针对Ralls公司下达的两项命令越出其权力法源721条款,违反了美国行政程序法702、704、706等相关条款。上述两项命令在没有提供任何事实证据、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该项目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结论,采取极为严厉的强制性停工,三一设备禁用等措施,违反美国行政法规。

三一集团还指出,奥巴马总统和CFIUS就ButterCreek项目针对Ralls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超越了宪法和相关法规赋予的权限,属于违法操作;未经合法程序剥夺了Ralls的私有财产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向文波:过程比结果重要

此案是CFIUS成立以来,第一次有被审查方通过美国法院提出诉讼维权的案例,也是中国企业投资美国遭遇不公正裁决时,首次将美国总统和CFIUS告上法院。

代理此案的美国相关律师认为,想要赢得这个史无前例的诉讼,确实有一定难度。郝俊波认为,美国财政部有关发言人认为三一集团肯定会败诉,因为CFIUS本身就有规定:总统的有关行政命令是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

不过,法理上这个案子的确存在胜诉的希望。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国会通过的某些法律违反了宪法,理论上美国法院有权作出改正。

“此事结果很难预料,但我们认为,过程比结果重要,因为这是一种态度。”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在博客上这样写到。

他认为,最坏的结果是没赢得官司,但是不打官司损失已形成了。这个案件的象征意义很大,奥巴马总统处理问题的方式,严重损害了中国人和中国企业的尊严。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无端指责不只针对三一,现在华为、中兴、中海油都受到了这种无端指责,不应该沉默。所以打这场官司的重要原因就是要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如果仅仅是钱的问题,可以妥协!但在涉及中国人和中国企业尊严的问题上,没有退路,只能尽力维权!

向文波认为,中国企业应该以国际化的思维处理国际化问题,这样才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像他说的那样,这起官司即使打不赢也是赢了,因为把中国人和中国企业的声音表达出来了,日后美国政府再处理类似的问题时,可能会变得小心和谨慎。

吴佳梁此前也对媒体说:“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诉美国总统、诉CFIUS完全是无路可走,被逼无奈。但对赢得这场诉讼我们还是充满了信心。”

(责任编辑:罗知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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