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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渠道遇阻 地方平台融资面临阳光化考验

2013年01月07日09:05        手机看新闻

吴比较/制图

  四部委《通知》将令地方融资平台的信托渠道受阻,并推动平台融资走向发债等阳光化渠道。然而,要实现阳光化融资并不容易,地方融资平台在2013年将重新遭遇挑战。

  日前,由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令信托业人士忐忑不安。他们没有想到,房地产信托兑付危机尚未完全化解,监管部门又盯上了风行一时的基建类信托产品。

  “这是信托行业的重大利空,对政信合作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未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何去何从还是一个问号。”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业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该通知明确规定,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这意味着,2012年成为地方融资平台主要输血通道的信托,在2013年将被掐断。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当中唯独没有提到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

  “我们的理解是,监管层将地方政府平台融资推向阳光化,即选择发债等更为阳光化、信息更透明的方式进行融资。”广发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徐寒飞说。

  严堵违规融资

  根据此前国务院相关文件解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此次《通知》针对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做法明确予以禁止。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国务院早在2010年便下发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尽管当时亦针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等现象进行了清理整顿,但并未明确提及信托、金融租赁等不能作为地方平台公益性项目融资渠道。

  而在2012年以来,在银监会“降旧控新”的严格监管下,面对偿债高峰,一些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出现了抬头之势,其中信托渠道一度成为主力。

  “通知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限制地方政府的融资冲动,使之更为规范,毕竟如今地方平台融资的盘子大了,要注意提前防范风险。”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向记者表示。

  关于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目前较为权威的官方数据是审计署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该文件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从借款来源上看,主要是银行贷款,约占全部债务的79%。

  2013年地方政府借助平台融资的需求依旧不减。东方证券近日发布的一份研报预计,“2013年制造业和房地产投资可能继续小幅下滑,基建投资在稳增长过程中仍起到主要作用,资金需求仍然旺盛。”

  平台融资面临挑战

  在“稳增长”的政策基调下,去年下半年大量地方政府项目上马衍生了大量融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广东、重庆、贵州、四川等地方政府2012年下半年相继推出各自的投资计划,合计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

  然而,由于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政策颇为严格,包括准入门槛高、资本消耗较大等,并且监管部门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关注度较高,去年下半年以来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并未放量。

  据记者了解,目前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政策仍未松动,各家银行仍按照“名单制”来严格管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虽然进入名单、但现金流覆盖贷款本息存在困难的地方融资平台要从银行获得贷款仍困难重重。

  由于银行传统贷款渠道和额度受限,自从2012年初始,背负数万亿债务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方式已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债还贷、基建信托等表外融资方式逐渐兴起,并对传统贷款起到替代作用。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基建类信托成立规模新增7550亿元,较2011年同期增长88.7%。相比之下,房地产信托仅新增2063亿元。

  与此同时,城投债在2012年亦迎来爆发式增长。据广发证券统计,截至2012年12月20日,城投债2012年累计发行高达8700亿元,而2011年同期这一数字仅为3100多亿元。

  “目前大部分基建信托的项目都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或担保债务。如果按照此次《通知》严格执行的话,将会打压一大片基建类信托项目。”前述不愿具名的信托人士认为。

  不仅如此,作为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的另一渠道,城投债亦在日前被发改委以资产负债率分类监管的方式予以重点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大多依赖借新还旧,如果新的融资路径遇阻,那么旧项目的兑付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中金公司近期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表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强监管,短期内对市场情绪有负面影响,部分地方投资主导的基建项目进度或会延缓。但长期来看,地方政府的投资意愿和冲动没有改变,一些创新的融资方式将会出现,支撑地方基建项目的继续推进。”

  推动阳光化

  银行对于平台贷款依然保持谨慎态度,而如今信托这一渠道又限制重重,融资冲动较强的地方融资平台2013年该何去何从?徐寒飞认为,规范地方融资平台通过信托等渠道融资,应该是为了让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阳光化,未来或涌向其他融资渠道。

  事实上,去年下半年以来城投债发行持续火爆,包括一些此前通过信托融资的城投公司转向发债融资,而此次出台的新规或将继续推动一部分地方融资平台转向发债融资。

  “选择发债等阳光化的融资渠道后,融资主体会更加规范、运作更为透明,注入资产、划拨资产等重大事项亦需要及时、如实披露。”徐寒飞称,“信托等融资方式具有定向私募的特点,融资方式相对灵活,但对融资主体的信息披露要求较低,即使地方政府腾挪资产,外界也难于知晓。”

  而最先走上发债道路的可能是此次《通知》限制的公租房项目,“毕竟保障房项目是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优先支持的项目,公路项目等除了发债外,还可进一步寻求政策性银行等机构的贷款支持。还有其他融资渠道——比如委托贷款等,都有可能满足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的部分需求。”徐寒飞说。

  在一位股份制银行结构性融资部主管看来,“地方融资平台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比如有土地抵押的可争取银行贷款,没土地抵押但符合发债条件的可以选择发企业债。”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13年实施稳健货币政策,适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今年总体融资环境应该更为宽松,新增贷款规模超过去年应该是大概率事件。总体宽松的环境下,不排除今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松动的可能。”某股份制银行交通金融事业部人士称。

  除了融资渠道彻底变道外,地方融资平台通过信托融资的政信合作项目亦不排除略微改道的可能。一位信托人士称,目前政信合作主要为单一类信托,从本质上看,资金还是来自银行,属于银行表外业务。而银行表外业务已不再只有信托一个渠道,如果此次失去政信合作这一渠道,银行平台贷款渠道未来可能会发生改变,比如,此次《通知》便没有明确禁止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通道。

  改道债券前景难料

  信托渠道受限将更多融资平台公司推向债券市场,或将引发城投债下一波发行浪潮?受访的多位人士对此认为,此前通过信托渠道融资的地方融资公司并不一定都可以顺利改道,走向发债的道路。

  “相对而言,信托属于门槛更低、成本更高的融资渠道,被新规挤出的地方融资平台能否符合贷款条件或者发债条件则要打个问号。要是它们早就符合条件,相信企业此前不会选择信托融资渠道,而是直接选择成本更低的贷款或者发债渠道。”上述股份制银行结构性融资部主管称。

  有条件可以发债的地方融资平台在去年的发债潮中已经释放了大量融资需求,助推去年企业债发行规模同比增幅超160%。“因此,此次被《通知》挤出的地方融资平台融资需求,通过发债渠道来满足的量应该相对有限。”徐寒飞表示。

  据了解,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一步将优先支持副省级以上(含)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发债需求。“协会认为这些地区的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较强,项目资质较好。”某国有银行投行部负责债券发行的人士称。

  即使作为承销商,银行对城投债亦持谨慎态度。“按照要求,我们银行早已将发债纳入综合授信管理,拟发债企业提交发债申请后需经总行授信部审批,审批标准比照贷款标准,审批通过后,银行投行部门才能为企业发债。此前通过信托大量融资、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城投公司基本上没戏。”上述国有银行投行部人士称。

  事实上,城投债的发行环境并不乐观。据了解,随着市场对城投债的风险担忧上升以及城投债供给量增大,疯抢城投债已成为过去式,而今甚至出现城投债销售难的现象。徐寒飞预计,今年全年城投债的发行利率都将处在高位,上半年偿债风险较大,利率会更高一些,下半年利率可能略回落。

  “地方政府应该合理控制融资需求,如今新增的需求可以操作的融资渠道确实有限,银行贷款、信托、城投债等融资渠道剩下的空间都不是很大。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的话,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将部分项目向民资开放,吸引民资介入某些基建项目。”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称。(记者 刘雁 唐曜华)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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