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莉和许昌赫领结婚证
结婚前所签订的协议、欠条和结婚证
北京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这是一次暗地交易。
许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购房,却没有在京购房资质;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离异。
由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牵线搭桥,两个陌生人见面、签协议,并在1小时内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这次交易中,裴莉只需出场4次,即可拿到3万元好处费;许昌赫则需要回原籍先与原配妻子离婚,再与陌生京籍人士结婚,随后又闪电离婚,以此绕过在京购房的政策限制,顺利购房;而中介能得到可观的“服务费”。
房产中介“做局”
有北京户口的裴莉1年前离了婚,那会儿,她还是某房产中介的高级经纪人,离婚后不久,裴莉离职。
20多天前,裴莉突然接到前同事王爱珍(化名)的电话,问她:“有笔白赚钱的活,你干不干?”王爱珍说,她手里有个客户,外地人,按北京的政策,没有在京购房资格。
王爱珍恳求准备和新男友结婚的裴莉拖到年后再领证,“帮我做个局吧”。
“做局”是房产中介的行话,即通过相应手段,使没有购房资质的人顺利购房。在当房产中介时,裴莉也做过局,帮助无购房资质的外地炒房客和刚需客户做虚假的“5年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国家有政策,中介有对策”。
在这个局中,裴莉要帮助无资质者用“结婚”的方式,来获得买房所需贷款和购房资格。
“这就等同于假结婚,万一到时被查出来,或者另一方不跟我离婚咋办?”裴莉担心自己年底领证受限,另外,她也不好跟男友交代。她拒绝了王爱珍。
天上掉下3万元
今年元旦,裴莉又接到王爱珍的电话。
“我没退路了。”王爱珍说,客户连购房保证金都交了,一旦这个单子砸了,她不但拿不到上万元提成,还得赔客户违约金。
裴莉试图狮子大开口,吓退这笔交易,称自己要3万元。没想到,王爱珍一口答应,“3万就3万,我去找客户谈。”
当天下午,王爱珍告诉裴莉,“客户已回老家跟他老婆离婚了。你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到时先签协议,一手签协议,一手给钱,完事儿后就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裴莉和王爱珍约定,5日,王爱珍带着客户,裴莉带着证件,到房产中介门店见面。
想着天上掉下来的3万元,裴莉“也没退路了”。
陌生人协议结婚
1月5日10时,王爱珍所在的中介公司里,裴莉见到将和她结婚的陌生人许昌赫。
许昌赫,40多岁,在北京做生意,他称,之前曾托王爱珍用伪造纳税、社保证明的方式买了套房,现在买的这套,是给儿子住的,“结婚买房”的主意是王爱珍出的。
随后,王爱珍打印出3份“声明”,告诉他们:“你俩每人一份,我留一份。”
声明上称,裴莉与许昌赫达成如下协议:裴莉自愿与许昌赫领取结婚证,配合许昌赫购买二手房,并配合许办理商业贷款手续。办理完产权手续和贷款放款10天内,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声明特别强调,在离婚协议书上,裴莉须声明自动放弃此房产。本协议均属双方个人自愿行为。
裴莉和许昌赫分别在声明上签名、摁手印。按事先约定,许昌赫当场付给裴莉2万元,并打下欠条。欠条上,许昌赫写上“尚欠裴莉1万元钱”。
签完协议后,裴莉和许昌赫前往北京某郊区民政局领结婚证,王爱珍陪同。从走进婚姻登记处到领证完毕,不足10分钟。
一个多月后再离
走出民政局,裴莉和许昌赫这对证上夫妻各奔东西。
王爱珍则直奔其所在的房产中介信贷部,拿着两人的结婚证去办理申请购房贷款的相关手续。
一个多月后,按照协议,裴莉将会和“新婚丈夫”办理离婚手续。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李洪云说,从以上情况看,双方所签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既然双方合法领取了结婚证,婚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很可能造成财产分割不清的麻烦。
同日,北京市住建委购房违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实有北京户口,则允许购房。“目前的政策确实没有说这种状况是违法的。”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