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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在京房产共同所有人高引娥亦有两个身份证

涂铭

2013年02月01日16:13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新华网北京2月1日专电(记者 涂铭)陕西“房姐”龚仙霞户口近日被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后,导致涉及其名下房产的一起纠纷案件审理受阻。记者1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审理一起因龚仙霞名下房产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时,发现此案共同被告——此处房产的共同所有人高引娥同样存在多个户口,目前案件审理因此受阻。

  据法院介绍,涉诉房产为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8号楼的房屋,原告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是该房屋的承租人,被告龚仙霞和高引娥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

  2011年7月,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与龚仙霞、高引娥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了位于朝阳区工体北路8号楼的16间房屋。双方约定租期到2021年1月23日,租金为每季度959502元。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即开始装修准备经营KTV,但在开业前和开业当中,房屋出现了漏水,造成部分场地无法使用,以致部分场地重新装修、公司延期开业和停止营业,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双方协商无果,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758820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传唤二被告,龚仙霞和高引娥共同委托了律师参加诉讼,其二人并未亲自出庭。庭审中,二被告代理律师表示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后未进行任何装修和改造即直接交给了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损失的发生与房屋所有人无关,应当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的申请,法院依法追加该房屋的物业服务公司和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答辩认为其与租赁合同没有关系,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的诉讼是和业主的事情。

  法院表示,因被告方与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在损失数额上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决定对漏水造成的房屋损失进行评估,经摇号已经选定了鉴定机构,目前鉴定程序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经办案法官核对,这起案件中龚仙霞的身份证信息与已被注销的违法办理的身份证相同。法官此前已要求龚仙霞代理律师提供龚仙霞的真实身份信息,律师表示将就此与当事人核实,但目前尚未提交有效身份信息。

  此外,法官还发现另一被告高引娥同样存在两个身份证。据介绍,高引娥为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注明的身份证号与其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号码不一致,经查询,目前两个身份证均为有效证件,除户籍地址不同外,出生日期也不同,其中以612开头的身份证显示高引娥的出生日期为1967年9月8日,另一个以142开头的身份证出生日期则为1967年10月11日。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因龚仙霞的身份已被注销,所以原诉讼被告龚仙霞需依法变更为龚爱爱。而对于高引娥的身份问题,因为法院难以确定高引娥是否还有其他户口,并且没有户籍管理机关的认定和注销程序,其具有的两个身份目前均为合法有效,在此情况下,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无法确定被告高引娥的身份。

  “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案件将如何处理需根据当事人提交身份信息的情况和下一步事件发展决定。”该主审法官表示。

(责任编辑:李海霞、朱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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