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供销每个环节都存在暴利
从唐小平处多次购买病死猪肉的摊贩徐忠民说:“他家的猪肉肋排又小又薄,一看就知道这是小猪的肋排。而小猪是明令禁止屠宰的,这猪肉来源肯定有问题。”
但明知有“猫腻”,他却几乎每天要以11.5元每斤的价格买走20多斤死猪肋排,正常的进货价格则是16元一斤。
记者发现,让这些摊贩“铤而走险”的,是买卖背后的“利润加法”。
据了解,从养殖户手中购得病死猪肉的价格在每斤1.5元至1.9元或每头20多元不等。私自屠宰后,视猪的大小及健康状况,又以每斤5元的价格出售给市场批发商,随后又被以7.5元到11.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摊贩,而销售给市民的价格则以市场价如大排16元左右一斤卖出。
仅在2011年1月到2012年2月期间,本案中被告人丁伯全向山东肉贩子陈康,共计销售病死猪肉价格达40余万元,向唐小平销售的病死猪肉达4吨,肉贩子黄建伟涉案销售病死猪100余头共3吨。这些数据也只是经过庭审查证的。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这批猪检验结果为: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奇异变形杆菌、B群沙门氏菌等有害病菌,消费者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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