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君石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 张北 摄
3月22日,国家卫计委食品与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介绍,今年起至2015年,将全面清理整合现有食品标准。制定并公布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作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
我国现有4916项强制性食品标准,散落在农业部、原卫生部、质检总局、商务部、林业局等10个国家部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明确,将由卫计委统一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除之前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多头制定、多头分管执行的弊端。
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卫生部不再保留,新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而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食品安全监督职能,则由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接受媒体采访,回应食品安全热点,解答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疑问。
标准制定 食品标准不是少而是乱
记者:国务院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被极大整合,你怎么看?
陈君石:新一届政府要从体制上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整合,今后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出了安全问题,不会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
我认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部门(卫计委)与监管部门(食药总局)分离的体制从道理上讲是对的。但我认为,如果标准制定和监管职能在一个部门,或是在一个部门下的两个司(处),(会更好)。
比如,之前“白酒塑化剂”事件,白酒标准应归原卫生部制定;白酒监管则是质检总局的任务。当白酒中被检出塑化剂后监管部门讲,我国没有白酒中塑化剂最高限量的标准;于是,公众和舆论指责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缺失。但制定标准的部门说,我国对食品中含塑化剂已有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
我认为,白酒也是食品,完全可以参照现有食品中塑化剂的标准监管。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显然是因为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分属。
记者:食品安全标准职能统一到卫生行政部门,优势在哪里?
陈君石:我国针对食品的标准不是太少,不是宽松,而是乱。就同一食品而言,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食品卫生标准,主管部门是卫生部;根据《产品质量法》,有产品质量标准,主管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主管部门是农业部。
这三套标准都具有国家强制性,但因不是一个部门制定的,互相不通气,很可能会在同一个安全指标上,出现限量值的相互矛盾。
数千食品标准清理、整合,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布了30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说,政府为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做了很多工作。
记者: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挂牌,你认为新机构最迫切的任务是什么?
陈君石:要真正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农产品分散种植、畜牧产品分散养殖的现状,需要改变食品加工企业小、散、乱的现状。只要有这个背景存在,就不可能指望几年之内,我国不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希望分段监管职能整合后,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能得到加强,震慑食品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任何一个社会,最终要靠企业责任来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