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只在城市和城郊的拆迁,现在闹到了广大乡村
记:过去这些年来,呼吁捍卫农民权利的声音并不少。
华:现在学界和舆论都强调,要把利益分给农民。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误区:我们笼统地说把好处还给农民,但到底是要还给哪些农民?很多时候,这个所谓的“农民”已经偷换了概念,往往指的是城中村或城郊被动城市化的农民,根本不是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民,其土地都在中西部地区、在山里。近郊和城中村的这批农民暴富,并不会解决大量农民工和外来人口的问题。
换句话说,城镇化意义上的农民,跟你现在给土地利益的城郊的农民,其实不是一个农民的概念。过去20多年来城郊失地农民只占农民总人口的2%~3%,而城镇化意味着一个国家人口中的大多数要进城,但他们的地你又不需要,所以高额补偿只有那2%~3%的农民拿得到,大多数进城打工的农民拿不到。所谓城镇化利益分配最大的难点,难就难在这儿。
记:有一种呼声比较高的解决方案认为,当前城镇化的症结在于农村人口可以自由流动,但土地却不可以自由流动,因此出现了农地入市、集体土地自由流转等建议,从而让农民原先占用的乡村土地和他们要去落户的城市非农土地完成一个转化,以此降低农民的进城成本。你怎么看?
华:关于这种思路,最低端的建议就是土地私有化嘛。问题是,我们鼓励农地入市,到底是鼓励哪里的农地入市?如果只允许城郊的农村集体土地入市,那么对全国的农民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推向全国,那么暴涨的只会是城郊的土地,因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土地就是不值钱。越是私有制,市场经济土地价格分化就越严重。我查了资料,现在美国、欧洲的农村土地也就是几千元人民币一亩。台湾地区也有“农地如粪土,市地是黄金”的说法。而我们进城打工、迁徙到城市的农民工群体大多数都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他们老家的土地是廉价的,永远都不值钱。房地产商拿地总强调“位置、位置、位置”,北京密云的地和天安门的地能是一个价吗?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可能的。现在之所以不敢让卖宅基地,就是怕他这边进不了城安不了居,那边又失去了土地,这等于是在人为制造流民。所以说改革要在逻辑上有先后顺序,土地自由流转的前提必须是先把外来人口进城的成本降下来,让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预期。
记:这些年来其他的改革举措也有不少,比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面的反应好像很热烈。
华:因为这个挂钩可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所以地方政府很欢迎。但是应当看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挂来挂去,还是土地与土地挂钩,和人及人的城镇化并没有什么关系。从这一点说,这个增减挂钩并未触及根本,而且是把双刃剑。它带来的消极作用表现在,本来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只是打城郊土地的主意,现在他们对远郊乡村的土地特别是村庄这样的宅基地也感兴趣了,因为可以用乡村建设用地作为指标去换城郊的土地搞开发,这个非常危险。原先只在城市和城郊的拆迁,现在闹到了广大乡村。这样就出现了相当一部分地方强迫农民上楼的现象,就是把农民的村庄合并,几个并一个,过去搞新农村建设时叫新农村,现在搞城镇化叫新型社区。总之就是打农民宅基地的主意,增减挂钩后就可以到城市的边上再把农地搞成建设用地。
记:但似乎地方政府都把搞新型社区当成了燃眉之急?
华:非要把原本住得好好的农民并起来,这完全是自己想象出来的“急”。这是什么城镇化?这不是城镇化!你把他们人为搞到农村的楼上以后,种地?不好种了。打工?当地没工可打。要知道,今后20年还会有几亿人口要离开农村,这些硬造的楼和集中的居民点将来大部分还会人去楼空,这在城镇化发展的大布局上将是更大规模的资源浪费。这笔大账不能不算。
记:你的意思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农民新建住房相应向更大的居住点包括当地村镇上集中是可以的,但当有了为拿到宅基地建设指标这个利益推动之后,这种集中就很难是完全自愿和合理的?
华:《焦点访谈》曝光了山东单县要几个村庄合并拆新房赶农民上楼,并挖掘出其动力和根源就是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节省出近500亩土地的指标,最后的结论是地方把经给念歪了。我觉得调查得很好,但结论错了。真正的问题就出在这个许多人叫好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上。首先你这个挂钩和市场经济无关,是人为造出来的行政指标挂钩。其次你这个挂钩有错误的利益导向,所以地方政府就和开发商勾结起来为了这个利益去赶农民上楼。
现在中国面临的紧迫情况是,几亿农民工及其他外来人口在就业地无处可居,我们不去集中财力物力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反过来却把还在家乡正常务农的农民先行甚至强行并村,要人家上楼,硬造新村、新区、新城,这不是本末倒置吗?你地方政府怎么知道在那里就能造出个村、造出个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