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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上半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7.6%

2013年07月25日10:42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薛白)今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发言人尹成基介绍2013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尹成基指出,2013年二季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尹成基介绍,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如下:

一、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参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指导建立输入地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制订家庭服务相关国家标准。

二、劳动关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在全国部署开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颁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截至6月底,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6%。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的15.2元。全国10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5%。2013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全面展开。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研究。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探索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及时处理争议案件,上半年,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70.49万件,同比增长1.9%;涉及劳动者86万人,同比下降0.8%。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初步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机制。部署全国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8.8万件,同比增长7.9%;督促用人单位与268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工资等待遇145.3亿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2.9亿元。针对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

尹成基说,下一步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第七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和劳务输出市县开展保供给家庭服务劳务对接活动,积极推进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和家庭服务品牌创建。

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快出台劳务派遣若干规定,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继续指导尚未调整的地区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成2013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及信息发布制度。出台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加强和改进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启动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和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完成仲裁院建设标准和办案标准的研究制定,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研究制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初任培训大纲,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日常执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细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程序。进一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

(责编:薛白、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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