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记者 周亮)城管野蛮执法,饱受诟病。近年来,由城市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甚嚣尘上。日前,知名“维权人士”王海做客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特别节目《王海热线》“”专题访谈时表示,浙江的地方官员对于回应强拆为“助拆”的说法可笑至极。
王海告诉中国经济网,浙江最近正在搞一个活动,“三改一拆”。对违章建筑,以及一些旧村改造等进行大规模的拆除。但是在拆除过程中,因为自己当天正好在现场。结果就发现,城管拆除违章建筑的时候,有明显的违法问题存在。
知名“维权人士”王海做客中国经济网《我消费》栏目特别节目《王海热线》“城市管理·社会共治”专题访谈 中国经济网/发
王海解释说,在湖州的织里,这个所谓的违章建筑,实际上就是一个雨棚,如果算是违章建筑,应由规划部门,按照《规划法》的规定,由规划部门责令拆除。如果说自己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刑事诉讼,然后,才可以强制拆除。
王海进一步告诉中国经济网,当时告知书有贴在墙上,也给当事人下达了通知,那么责令拆除,算是一个行政处罚行为。而在当地,城管就代替了规划部门。这个规划部门应是区县一级的规划部门,才能有权利责令拆除违章建筑。就是你先得认定,认定了,当事人还有申诉的权利,或者补办手续,或者不服要起诉,认定完以后才能责令拆除。然而,结果是城管违法,城管就代替规划部门下了一个东西,责令拆除,不拆除之后几天就强制拆除了。
据王海介绍,当时跟镇上的书记讲,这个拆违,在主体上程序上是违法的。因为,主体上强拆,主管部门才有权利进行强拆。程序上先由规划部门认定,规划部门责令他拆除,然后对方不起诉,不行政复议,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违章建筑,如果责令你拆除,在收到强制责令之后又不行政复议,又不提起刑事诉讼才可以强制诉讼。换言之,如果我有违章建筑,如果我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我提起诉讼,就不允许你再进行强拆了,这是《行政强制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一个保护。但是,当地完全就是城管部门完全忽视《行政强制法》还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就进行了拆除。当时当地的书记回应称,“我们不是来强拆的,我们是来助拆的。”
王海向记者解释称,当地的书记说“业主们自己想拆,但是没有工具,我们镇上来帮忙的,是助拆,不是强拆。”在强拆现场发现,很多穿着特警服装的人,实际上是保安,城管。城管不仅在程序上、主体上,在进行违法的这种强拆,而且还冒充警察,冒充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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