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制度化推进企业成长
“市场的发展需要既灵活又具有相对规范的内部制度的小微企业。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优秀的小企业因为缺乏政策保护在市场的各种压力中‘死去’。”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刚说。
刘刚表示,此次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规定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小微企业初步搭建起相对安全的成长体系。
企业成长理论认为企业成长如同人的成长一样,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国际上不少大企业都是由小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逐步发展形成的。小微企业竞争力往往较弱,与大企业竞争常处于不利地位,因而它们的发展呼唤差异化税收政策和制度,中国政府在小微企业成长体系的建设上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
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首次增加了“微型企业”这一类型。2012年起中国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等22行政事业性项收费,加上今天开始执行的部分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小微企业的税负得到了极大地减轻。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免税护航”的政策为这些助推器添加了润滑剂,极大地调动了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然而,不少商户也向记者说出了他们的担心——以后生意规模稍微扩大,月销售额刚刚超过2万时一下子就要比不到2万多交近1500元的税,可能又会给企业进一步发展增加负担。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税收政策应直面临界点企业税负悬殊的现实,可以用‘免征额’取代‘起征点’,比如设置2万元为免征额,仅对小微企业销售额超出2万元的部分征税,这样就会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
“从小微企业成长的长远角度看,‘免税护航’应该从短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快转向制度化,形成一整套合理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共政策体系。”杨志勇说。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