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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小伙3年骗税1.8亿 控制17家企业虚开发票【2】

2013年08月13日09:47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27岁小伙3年骗税1.8亿 控制17家企业虚开发票

  货代公司“炒单”骗退税

  由于报关行和货代公司掌握了大量的真实货物单信息,为了赚钱,他们便将信息转卖给外贸公司,干起了“炒单”(即配货配票)的生意。由于一些小企业不具备申请出口退税条件,货代中介便利用帮小企业报关的便利条件,将这些货物的真实信息层层转卖给专门从事骗税的外贸公司,“移花接木”变为外贸公司的业务单。

  在网上一些专业论坛,各种有关“炒单”的讨论并不鲜见。业内人士透露,做这一行门槛不高,而且轻松来钱快,吸引了一些人参与到报关、货代等骗税环节中。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货代公司中,没有注册的不在少数。

  虚开发票、报关、货代、物流等环节密切配合,在这个链条中,作为中游环节的外贸公司为骗税核心团体,左手通过从上游生产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右手再从货代和报关公司购买真实货物出口单,最终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出入。通过这种配票、配货、配资金的方式,获得出口退税。

  据办案人员计算,出口退税率最高为16%—17%,一张贸易骗税单扣除买发票的成本6%—7%、配货配票环节花费3%左右以及找地下钱庄出资的手续费1%—2%后,外贸公司可赚取5%—7%的利润率。

  警方侦查,从2008年到2011年底,以张某发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遍布福建、江苏、甘肃等多个省份,虚开增值税发票7787份,票面金额高达12.8亿元人民币,骗取国家税款1.8亿余元。

  办案者说

  出口退税需要提供三方面的凭证:报关单、增值税发票以及境外资金流入的证据即外汇核销单。对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分子来说,要想办法拿到这些材料,完成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这种骗税方式涉及生产企业、贸易公司以及报关行、货代公司,跨区域、专业化、集团化的犯罪特点越来越明显,要办好这类案件,一定要一网打尽,做好每个环节的取证工作。

  2011年,当国税部门检查发现深圳市隆泰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在退税上存在问题后,张某发犯罪团伙就成了“惊弓之鸟”,其控制的一些生产企业、外贸公司纷纷关门躲避追查。后来我们抓住了突破口,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将该团伙一举拿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李超晔

  警方提醒

  骗税的“毒瘤”在于有报关行和货代公司的配合,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取缔这两个行业,因为真实的货物出口必须找这两个公司来运作。是否可以降低5个百分点的出口退税率,这也正是骗税分子所能赚取的利润率,如果去除了利润空间,骗税分子就无利可图。

  另外,一般的中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有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才能开增值税发票,但两三个人的外贸公司,不需要任何生产成本,一两百万元就可开展业务,却被允许开增值税发票。

  打击出口骗退税离不开公安、国税、海关等三家的密切合作,这些部门之间应该信息共享,建立各部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张雷 蔡亚莎 策划统筹 戎明昌 陈捷生)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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