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9月30日电 (记者谢卫群、孙小静、欧阳杰)2013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今日出炉。按照“非禁止即开放”原则,这一清单之外的行业及项目全都开放。这是中国第一次用负面清单管理外商对华投资。
此次负面清单中项目的选择,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方法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梳理。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介绍,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一共是20类,除了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其余是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而此次负面清单的制定,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到小类,一共190条。负面清单将实施动态管理。
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按照规定,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外商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将改为备案管理。原本一般投资项目承诺29天办理完结,新规则下企业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完成税务登记等最快只需4天。负面清单按小类划分,显示了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诚意。政府职能部门对外商投资的管理方式将由过去的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前事后的服务。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01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