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区政府自2008年起直接向民众发钱,当时每名永久性居民发放5000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发放3000澳门元。在此后的几年里,这项福利一直延续,且金额呈上涨趋势。
2009年每名澳门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分别获发6000元及3600元,2011年分别调整至4000元及2400元,2012年分别涨至7000元及4200元,2013年亦继续上涨,分别为8000元及4800元。
2014年澳门特区将继续实施现金分享计划,建议向永久性居民每人发放9000元,非永久居民5400元
澳门官方人士表示,政府出台现金分享计划是顺应民意的体现。澳门有能力持续向居民派钱,主要是由于经济保持高速增长。2010年至2012年,澳门经济增长年平均为19.5%。各项经济数据都居于全球经济体前列。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
跟随新加坡等国的脚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香港也曾经发了不少红包。在2008年,香港政府决定将财政盈余的400亿港元拿出来,向市民派发红包,即直接为月入低于1万港元的每个强积金个人户口注入6000港元;居住政府公屋的人免除一个月租金;2007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退税75%,并提高个税起征点;向每一个领取“生果金”的人一次性发放3000港元;并向每个符合标准的家庭补贴电费1800港元。后来几年,香港特区也一直延续了这项政策。但这项政策却在香港引起了不少争议。
2014年1月18日香港特首梁振英发表《香港家书》强调,“派钱”政策将告一段落。他说,虽然特区政府有充裕的财政能力,但“钱应该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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