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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北京江苏等10省市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

2014年05月21日21:02    来源:中国青年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国务院批准北京江苏等10省市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据通知,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以下为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全文:

  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青岛、宁夏、江西省(区、市)财政厅(局、委):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为加强对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工作的指导,我们制定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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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洪涛、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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