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正在接受调查,而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在这次调查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显示,戴春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6月18日,一位知情人士称,审计署在2013年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已经指出了戴春宁涉嫌的违法违纪行为。
戴春宁出生于1962年2月出生,最早在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内工作。2000年5月进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工作,在2012年4月赴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前,他的职务是进出口银行行长助理。
该知情人士称,戴春宁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恰发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
审计署2012年对进出口银行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及所属北京、上海、深圳、江苏省、大连、青岛、浙江省、黑龙江省、广东省等9家分行,涉及资产总额10310亿元,占全行资产总额的86%。对审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延伸审计至相关年度。审计结果显示,首先,进出口银行在业务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总行及上海、江苏省、大连、青岛、黑龙江省、广东省等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79.44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44.34亿元。主要是违规放宽贷款条件、对贷款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审核未尽职等。2008年以来,青岛分行通过第三方企业承接债务方式违规处置不良贷款1.64亿元,其中2011年发生0.55亿元。总行及9家分行信贷“三查”工作不严,存在信贷资金被借款人挪用等现象,其中2011年发生54.9亿元。2010年至2011年,深圳分行、广东省分行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下,向贷款企业及代理行收取咨询顾问费共0.87亿元,其中2011年收取0.67亿元。其次在财务管理中,进出口银行也存在问题。2007年至2011年,总行及北京、江苏省、大连、成都、青岛、浙江省、湖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福建省等10家分行违规列支物业费及人员工资共874.6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21.24万元。2011年,总行未按规定进行会计调整,导致虚增资产及负债各0.55亿元。2011年至2012年,深圳分行受偿股票变现收入0.36亿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中2011年发生0.23亿元。2011年,总行向其境外子公司无依据转移收入28.31万美元。2011年,上海分行、江苏省分行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共407.5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当期工资,也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此外,进出口银行还存在未按规定对挪用贷款资金的企业加收罚息、未按内部规范办理租金保理业务、未按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等问题。审计署发现问题后,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进出口银行进行整改。其中涉及违规经营、业务管理不规范及相关风险问题,已移送监管部门处理。据知情人士透露,戴春宁一案属被移交的范围之内。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违规放宽贷款等问题,与戴春宁有关联。
此审计报告于2013年5月10日发布;同年12月,戴春宁即被组织调查;2014年6月,戴春宁被开除党籍,并被移交司法机关。(腾讯财经 闫铮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