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土霸王”一手遮天
在厂里,安明明向来说一不二、独断专行。职工出错,轻者罚款数千到数十万元,重者非法拘禁,开除公职、党籍,一个国有企业俨然已成为他一手遮天的“独立王国”。
无论办案人员还是工厂职工,几乎都认为安明明是一个管理企业的能人。他在工厂做了近30年负责人,曾将工厂从一个小厂发展成为一个国有大型企业。
林纸厂前身是位于鹿寨县雒容镇(现区划调整为柳州市柳东新区)的柳州地区雒容纸浆厂,1971年筹建,1989年更名为“广西林业造纸厂”。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1987年被任命为厂长时,安明明只有33岁。1992年,林纸厂在广西工业企业中排名前50强,在全国林业系统中也颇有名气。
“回厂后,我准备在一年的时间里,管理科室逐步使用电脑,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为在企业进一步提升规模后,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系统化联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992年4月,安明明在美国考察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后,写下了长达10页纸的《赴美考察学习给我的启迪和收获》,详述了9方面收获和打算,颇具超前意识,促成了工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1993年,林业部、自治区林业厅借款4000多万元给林纸厂,之后成为国发公司股本。
“年少得志的安明明精于经营管理,仕途也是一帆风顺,但对自己的工人却是另一副嘴脸,独断专行、说一不二。”办案人员说,工厂俨然是安明明的“独立王国”,他行使着不受制约的权力。
“因为销售账目错乱,安明明嫁祸于我,以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非法拘禁了我12天。”原国发公司职工覃某某说。
覃某某告诉记者,2003年8月12日至23日这12天里,他被关押在公司的一间宿舍里,不允许家属会见,完全与世隔绝。期间,安明明还指派公司副总经理把他押到保卫处,搜走了500元现金和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后取走4800元,扣划他卖给公司木片的货款18万元。覃某某说,有的工人因为出错,动辄被罚几万到几十万元,直到离开工厂还欠着工厂的债。
一封题为《吴秋英为什么到干部楼去跳楼》的举报信叙述到,林纸厂小学校长梁文明给安明明提意见之后被降职安排到保卫处值夜班,之后被查出肺癌,在林纸厂做清洁工的妻子吴秋英到医院护理。而安明明要求吴秋英回厂上班,不然就停发工资,之后吴秋英在工厂干部楼跳楼自杀身亡。
办案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专案组进入工厂调查后,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89次、接收群众材料47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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