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市政债试点、预算法大修后,监管层在国庆期间针对地方政府融资问题再“放大招”——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举借主体“省级政府”,且举债方式为“政府债券方式”。
这被业内人士称为是“动真格的一次改革”,拉开融资平台的整顿大幕。而随着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被剥离,分析认为,未来城投债将不再存在“政府信用背书”,因此这类存量债券长远将出现分化。
城投债
将逐渐“去政府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也就是说,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改革大幕已开启,城投债将逐渐向企业债转型。而目前流行的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债和信托产品等,未来将逐步丧失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因此其利率将面临进一步分化。
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指出,对于城投未来的三个渠道,市场也已经有了部分预期,体现在二级市场的交易利差中,房地产开发型平台的信用利差(主体评级为AA 或AA+,剩余期限为三至七年的无担保企业债)最高,接近3%,其次是复合型公用事业平台,综合类、多领域控股型平台的利差水平相对较低。
此外,招商证券认为,政府发债成本低于其他渠道的融资成本,降低了高成本的资金需求,引导社会资金平均利率的下行,有利于股市上涨。(记者周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