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税优试点七月前落地 月薪五千个税每年少缴72元
商业健康险个人税优政策进入实质性阶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下一步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来最终敲定,并于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
北京保险研究院院长姜洪表示,在国务院政策出台短短6天后,就由三部委联合发通知,要求开展试点工作,落实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足以证明顶层对于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支持。《《
上一页 | 下一页 |
(责编:李海霞、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