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証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銀 人民網記者攝
【編者按】
根據IMF預測,2012年,發展中國家GDP佔世界經濟整體比重將達到50%。但以此同時,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在經歷連續性的高速增長過程中,自身經濟社會面臨的諸多矛盾與危機頻現。在內部,包括環境、食品安全等諸多因素掣肘可持續發展的長期願景﹔在外部,單一的GDP繁榮,遠不能成為支持中國作為大國崛起的唯一因素。
在國家乃至社會財富增長的背后,中國經濟乃至中國產業的道德感召力何在?中國何時出現具備創新、責任、可靠這些軟性特質的企業?這是一個迫切需要回答的問題。
作為國內主要証券交易所之一,上海証券交易所自2008年開始推動國內上市公司進行“社會責任報告”披露。上海証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銀認為,經歷4年實踐,國內企業CSR實踐仍然面臨諸多挑戰﹔但從長遠看,中國企業加大CSR投入,實行更為可信的CSR信息披露的趨勢已經難以阻擋。
【中國企業差距在於軟實力】
近年來,在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的食品安全事件、環境危機、乃至生產事故的背后,頻現大型企業,乃至上市公司的身影。從政府監管層到媒體,乃至普通大眾,要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呼聲漸高。
盡管目前國內外對於CSR的定義比較繁雜,側重點各有不同。但結合中國情況,從實踐出發,CSR可以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對員工的責任﹔企業應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安全的工作條件、公平的晉身機會。對環境的責任﹔企業實行無害化運作,不對環境造成破壞。對供應商的責任﹔在善待產業鏈的同時堅守正道。法律責任﹔即合規合法經營。稅收責任﹔自覺繳稅,避免偷稅、漏稅。
“歸納起來,就是企業承擔對利益相關人的責任,善待利益相關者,實現共贏,推動社會進步,維持可持續發展。”
胡汝銀認為,完善的CSR實踐,將為企業來帶可觀的附加值。但恰恰在這一點上,中國企業與外國企業的差距很大,CSR實踐瑕疵太多。歸根到底,造成中國企業在軟實力方面的差距越來越大,各界對中國企業的信任感尤為不足。
【上交所37%企業披露CSR報告】
作為國內主要証券交易所之一,上海所最早於2008年5月出台《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的通知》,鼓勵上市公司披露CSR信息。2011年,A股950家左右上市公司中,對企業CSR信息進行規范披露的達到了523家。其中,上海交易所上市企業發布最多,達到304 家,佔50.7%,階段性成果顯著。深圳交易所上市企業發布共有209 家,佔34.8%﹔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業披露69 家,在海外上市的企業最少,僅18 家。
在2008年發布的《上海証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中,還首次提出了“每股社會貢獻值”概念。規定公司可以在年度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每股社會貢獻值,即在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礎上,增加為其他“利益相關者”創造的價值額,將企業的CSR實踐量化。幫助公眾全面地了解公司為其股東、員工、客戶、債權人、社區以及整個社會所創造的真正價值。
與此同時,上交所和上交所研究中心,還積極與政府部門以及第三方機構開展社會責任方面的合作研究。目前,上交所正參與科技部大型研究項目: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准化研究。而研究中心參與其中的子課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技術標准試點應用。這項研究旨在選擇一定數量、具備一定條件和基礎的企業開展企業社會責任指南國家標准的試點應用,驗証國家標准與我國國情和企業實際情況的符合性,拓展其實用性和適用性。
【個別領域挑戰嚴峻,困難來自企業內部】
從社會角度觀察,公眾對於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期待,更多源自對現實的危機感。2010年,中石油發生渭河油污染和大連分公司污染事件,這些都對附近區域的水產養殖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引起國內轟動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雙匯瘦肉精事件的背后,均存在個別上市公司CSR實踐嚴重不足的情形。
當下,履行CSR挑戰最為嚴峻的領域,仍是公眾關切度較高的食品、藥品和環境領域:
首先,中國最為一個人口大國,食品安全問題如何解決?作為具有經營規模的食品企業,為何屢次成為危機源頭?這一點發人深省。
其次,醫藥領域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曝光:有的企業生產的藥品雖然吃不死人,但是也治不了病。這樣的產品已經不能稱為藥片,病人吃藥,和吃面粉餅沒區別。
再者,伴隨化工、採掘業企業規模的增加,一旦發生環境事故,其破壞程度空前。類似紫金礦業的重大水污染事件、魯西化工隱瞞污染這樣的重大危機,今后又如何避免?
與行業挑戰相比,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挑戰的另一方面,亦來自監管層面的不斷完善:譬如稅收監督、企業合規合法監管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個別民營上市企業,在近幾年來還爆出,大股東通過不正當手段掏空企業,危害中小投資人利益的事件。這也是企業自身缺乏長遠發展規劃,重視短期利益的體現。
【CSR與追求利潤最大化並不沖突】
棘手的現實顯示,國內的許多企業在現階段片面的追求所謂利潤最大化,將CSR工作流於表面,實質上無視應當對全社會承擔責任。殊不知,“利潤最大化”,和企業CSR實踐不僅不矛盾,而且是促進的關系。“CSR實踐,猶如馬拉鬆賽跑,短期內花費成本,長期來看是做的比較輕鬆、能夠幫助企業跑的更遠。”
“出過問題的企業,如果先前就將社會責任擺在重要位置,也就不會爆發大規模危機事件,誘發“股市黑天鵝”,造成股東利益蒙受極大受損”,胡汝銀說。
全球化時代,海外大型企業、跨國上市公司在維系企業經營、追求利潤的同時,往往能夠對雇員、產業鏈乃至社會肩負起責任,傳遞正面社會效應。從而除卻經濟活動之外,企業在文化、創新、環境保護等諸多領域有一種對於公眾的感召力,企業的社會認同感很高。
這些大型公司的CSR實踐,與企業追求利潤並不矛盾。相反,CSR工作還能幫助企業奠定追求“長期利潤”的基石。而這種理念,恰恰是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的差距所在。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型企業與海外企業的差距已經不是硬件上的了,而集中在軟件上,體現在對CSR的認識、對待上。
【引導CSR科學信披,上交所提供胡蘿卜】
在胡汝銀看來,如實披露CSR報告被認為是推進上市公司CSR實踐的有效手段。但就目前看,很多上市公司披露的社會責任報告,更像是企業公關宣傳途徑,看上去很美,涉及內容最多的是社會捐贈,但對投資者真正關心的環境,食品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則鮮有提及。
“下一步,要在繼續擴大上市企業CRS報告總量的基礎上,重點提高企業CSR報告質量。特別是引導企業分行業披露CSR信息,首先為社會影響廣泛的食品行業、醫藥行業、採掘行業設定不同CSR評估指標,真正監督企業將社會責任落到實處”,胡汝銀說。
以食品行業為例,該行業的社會責任量化指標,將集中在食品安全保障層面。其考察緯度可以從原料供應、安全投入、生產條件、檢測手段等項目入手,貫穿企業的生產經營全部環節,將企業真實履責情況量化。簡言之,就是多定量,少定性。
但是,讓上市企業真正把CSR報告作為約束企業行為的自覺行動,除政府管理機構的持續推進外,還需要整個社會形成合力,特別是第三方獨立機構評估和媒體的監督,后兩者被西方稱為第三、第四種公共權力”。上海社科院經濟所公共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員湯蘊懿博士指出,“西方的普遍經驗表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企業自律是形成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機制。”據悉,上交所還將採取一系列方式,加大與其它機構和媒體的合作,共同推進上市企業CSR實踐。
2009年8月,上交所發布了中國第一個上市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指數,代碼為000048,該指數由履行社會責任表現較好的100個滬市企業的股票組成樣本股,基日為2009年6月30日,基點為1000點。推出上証社會責任指數的目的,是促進上市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向投資者推廣社會責任投資理念。
簡言之,在科學信披和投資者教育可以被認為是上交所為企業提供的“胡蘿卜”。隨著市場日趨成熟,投資者會認識到CSR對於企業可持續經營的價值,並以投資方式推動這些企業的發展。
“而那些CSR投入欠佳,頻頻爆發危機,被上交所譴責的企業,最終將被市場淘汰。”(記者王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