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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茅台五糧液被罰4.49億 求証發改委方面態度含糊

2013年02月20日07:10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茅台昨日股價走勢

  昨天,有媒體援引“來自國家發改委的信息”報道稱,茅台、五糧液兩大白酒巨頭因實施價格壟斷,被國家發改委處罰4.49億元。但截至記者昨天發稿時,國家發改委及兩家酒企均未証實這一消息。

  □傳聞兩白酒巨頭吃天價罰單

  有媒體昨天報道稱,從國家發改委獲得的信息顯示,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國家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該罰款金額相當於兩家酒企2012年銷售額的1%。其中,茅台被罰2.47億元,五糧液被罰2.02億元。

  這一傳聞馬上讓人聯想到今年1月茅台、五糧液被國家發改委約談調查一事。去年年末,受塑化劑和禁酒令影響,高端白酒在傳統的銷售旺季遭遇寒流。面對經銷商競相低價出貨,茅台董事長袁仁國發布“限價令”,要求經銷商堅守茅台劃定的價格,並放話稱誰降價就處罰誰﹔今年1月初,茅台對擅自降價的經銷商開出了首張罰單。就在茅台“修理”經銷商時,1月15日,茅台突然發聲明稱公司的“限價令”違法並遭到反壟斷調查,宣布取消“限價令”。1月17日,五糧液也發布公告稱,公司因違反《反壟斷法》受到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的調查,將徹底整改並撤銷對降價經銷商的處罰。

  如今距國家發改委調查兩家酒企已過去了一個月,因此,此時傳出兩酒企被罰的消息並不讓人意外。如果傳聞屬實,這將是《反壟斷法》頒布5年來,國家發改委首次對國內行業巨頭開出的反壟斷罰單。受此傳聞影響,昨天貴州茅台和五糧液股價分別下跌0.99%和1.55%,成為釀酒板塊中僅有的兩隻下跌個股。

  □求証發改委方面態度含糊

  記者昨天致電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求証此事,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採訪需要聯系新聞辦。但記者聯系新聞辦未果。

  隨后傳出消息稱,國家發改委新聞辦昨天在接受其他媒體問詢時表示,具體措施正在制定中,尚未將其發布在官方網站上,不清楚上述信息從何種渠道流出。發改委新聞辦工作人員還表示,已注意到網絡媒體對此事的大量報道,但尚未掌握具體情況,正在努力核實,不確定何時能出結果。

  上述含糊的表態讓人有些捉摸不透。按照以往的經驗,如果消息不屬實,發改委方面會及時出面澄清。

  酒企未接到正式罰單

  記者昨天聯系茅台、五糧液方面,茅台集團董事長袁仁國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董秘樊寧屏的手機則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有未經証實的消息稱,茅台集團辦公室主任鄒欣昨天下午在接受相關網站電話詢問時表示,從發展的角度看,企業犯了錯應允許改正,他本人對發改委的處理決定沒有什麼個人看法。

  五糧液相關負責人昨天對記者表示,公司尚未接到正式的罰款通知。不過記者昨天從有關渠道獲悉,發改委方面確實已向兩家企業發送了罰款告知書,不過僅為罰款告知,並非正式罰單。

  □分析 企業還有權申辯

  我國的《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証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証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証。

  也就是說,即便此次處罰屬實,也還需要經過相關程序才能最終確定,要看企業是否提出申辯。

  處罰依據待披露

  根據《反壟斷法》第46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今年1月中旬,五糧液一位高層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公司對經銷商的相關價格協議都及時取消了,並未付諸實施。如果確如其所說,那麼發改委此次巨額罰單的依據則有待披露。此前的1月4日,發改委開出了對境外液晶面板生產企業的首張反壟斷罰單,共對6家企業處罰3.53億元,數額還沒有這次高。

  □觀點

  

  問責意義重大

  “此次發改委若真開出數額如此大的罰單,我認為其中問責的意義更大。”北京志起未來營銷咨詢集團董事長李志起昨天表示,近幾年來,茅台在推動價格上揚方面不遺余力,以前其零售價格一直低於五糧液,然而這些年價格飆升,促成了整個白酒行業價格的水漲船高,“這幾年白酒行業急火攻心,酒企好像覺得如果價格不高就不正常了,這給整個行業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如果五糧液此次也被罰,我認為有‘陪綁’的意思,因為五糧液的價格基本上已經市場化了,和茅台不同。這也對其他白酒企業發出了明確信號,價格不能隻漲不跌,一切都要按市場規律進行合理調節,才有利於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李志起稱。

  

  發改委無事生非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昨天在其微博上就此事發表觀點認為,發改委如果拿兩個酒企開刀,“純屬無事生非”。

  梅新育認為,茅台、五糧液壓根兒不涉及什麼國計民生,而且本來就屬於奢侈品,實施一些相關的定價策略是理所當然的。發改委拿它們開刀,是反壟斷部門濫用權力干擾企業的正常經營自主權。梅新育還表示,發改委與其在這種沒有必要的案子上耗費人力物力,還不如用到其他涉及國計民生的商品上面,那樣對增進國民福利會有用得多﹔發改委此舉若屬實,將打擊本土正當的名牌企業,阻礙民族工業升級,並在客觀上扮演外國酒商幫凶的角色。

  白酒行業專家肖竹青也對此事表示“震驚”:“市場化程度很高的白酒行業為什麼遭遇行政干預,而真正壟斷市場的領域為什麼卻平安無事?”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也直呼“看不懂”,他認為兩家酒企並未構成市場壟斷行為。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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