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日電(記者 楊迪、楊波、楊曦)今日,中國証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對投資者提出的涉及資本市場的八大方面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以下為回應全文:
問:上市公司承諾的事項越來越多,前期有承諾分紅的,近期又有承諾限售股不解禁的,這些承諾如果不兌現或者不完全兌現怎麼辦?公司決策層就是不負責任、說了不算怎麼辦?有什麼約束和懲罰措施嗎?(IP:69.137.121.★)
答:我們注意到相關方所作的各項承諾在后續履行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如承諾事項受行業限制無法履行、承諾人惡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關事項等,使部分承諾變成一紙空文,既損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也不利於營造資本市場誠信環境。
上市公司誠信不僅是証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也是上市公司自身發展的價值基礎。証監會一直對上市公司誠信問題高度重視,並積極倡導和推動誠信體系建設,2012年7月份出台的《証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更是將証券市場誠信納入法制軌道。《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及有關當事人未履行公開承諾的,將記入誠信檔案予以公示,並建立了一系列失信懲戒制度,如存在未履行承諾事項的當事人辦理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等業務時,証監會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解釋,進行審慎審核,甚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滬深証券交易所相關規定也明確了對違反承諾行為的處罰措施。兩個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均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及其相關當事人等違反承諾的,交易所將視情況給予紀律處分。根據上述規定,2009年11月和2012年1月,深交所分別對兩家公司有關當事人違反承諾事項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同時,為了規范相關方行為,証監會近期正在集中對上市公司股東、關聯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諾事項進行清理和專項檢查。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對相關方承諾未履行情況進行專項披露,對已經履行完畢承諾的履行情況進行抽查,對超期未履行的承諾事項進行專項檢查並採取監管措施督促履行等。
下一步,証監會將結合專項檢查結果,完善關於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問題的監管規定,規范各方行為,依法對惡意不履行承諾及虛假披露等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