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1日電 (記者吳秋余)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出台《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稅務稽查對象的選取將採用隨機抽查方式確定,努力實現執法成本最小化和執法效能最大化,促進稅法遵從和公平競爭。
方案對稅務稽查對象的選取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分級分類確定抽查對象和主體,所有待查對象,除線索明顯涉嫌偷逃騙抗稅和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直接立案查處的外,均須通過搖號等方式,從稅務稽查對象分類名錄庫和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
根據方案,稅務機關還將通過搖號方式,從稅務稽查執法檢查人員分類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也可以採取競標等方式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力求公平公正。
《 人民日報 》( 2015年09月02日 10 版)
(責編:王千原雪、呂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