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表示,业务经费并不等同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仅是其中的一项
2012年年报收官,上市公司的业务费用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昨日晚间,吉视传媒就“招待费过亿元”事件发布澄清公告。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九家上市公司招待费过亿,其中吉视传媒去年招待费用1.11亿元,占营业收入17亿元的比例高达6.5%。对此,吉视传媒表示,公司2012年度管理费用中业务经费支出1.11亿元,被媒体误读为业务招待费。
公司进一步解释称:“业务经费并不等同于业务招待费,包括办公经费、企业财产保险费、工程及业务车辆费、房屋租赁及水电取暖费、差旅费等30余项费用,业务招待费仅是其中的一项。”同时,公司表示2012年度业务招待费为822万元,包含53家分、子公司在内。
吉视传媒201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今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4571.21万元,同比上涨12.23%。其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7.64亿元,同比上涨16.42%;净利润3.83亿元,同比上涨5.39%。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去年营业收入均来自主营业务有线电视服务,毛利率为49.96%,同比上涨2.02%。公司表示,2012年公司通过建设网络、收购网络和数字整转,带动了用户增长,全网有线电视在册用户数达到463.27万户。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媒体报道的九家公司中,只有吉视传媒发布了澄清公告,其他公司均未对此事件作出说明。 ■本报见习记者 陈妍妍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