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少数大户频频通过证券公司VIP通道买到新股,将此种私人定制的服务,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在监管层强调着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今天,此种只为大客户提供快速通道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
普通的散户不仅通道速度较慢,而且更无可能享受到费用不菲的机构交易单元,数以千万计的散户的成交指令,只能在所在券商排队后,由券商统一向交易所批量提交这些指令。
我国的交易规则是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但是,这些证券公司提供的VIP通道,显然违背了上述两个原则。试想,同时在终端下单的一个散户和一个大户,会在交易所服务器上体现为一先一后,这无疑使得时间优先原则成为空谈。
此外,在大户和散户同时下单时,价格优先原则理应发挥效用。但是,如果大户采用了VIP通道,而散户只能走证券公司的大集合线路的话,两者显然会出现时间差。在时间优先的原则下,原本应该发挥作用的价格优先原则,也失去了效用。
可见,VIP通道确实存在破坏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作用的风险,使资本市场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因此出现瑕疵,进而破坏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就提出了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制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
此外,中国证监会近年也加大了投资者保护的力度,并且明确表示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向中小投资者倾斜。今年年初,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主持召开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
在此背景下,中小投资者的弱势地位逐渐得到改善,公平的投资环境也得以逐步实现,但唯有券商提供的VIP通道,仍在中小投资者诟病中继续存在着,这显然与国务院和监管层的意图背道而驰。
事实上,券商为大客户提供此种VIP通道也很容易理解。我国证券业虽然已伴随资本市场成长了20年,但同质化的竞争依然存在,大而不强、小而不死的格局,决定了证券业目前仍倾向于价格战和提供非常规服务竞争的手段。
之所以说提供VIP通道是非常规手段,是因为国外优秀投行普遍提供的财富管理服务,国内券商尚无能力,而国内券商把提供VIP通道当成核心竞争力的行为,国外投行也并不认同。总之,国内券商在经纪业务领域某些做法和国际投行业的理念偏差巨大。
券商动辄提及的,对佣金贡献大就应该享受更优质的服务,显然也是不合理的。提供差异化服务固然重要,但三公原则和交易制度是券商提供差异化服务的底线,任何突破这一原则和相关法律的服务,不仅不能提倡,甚至应该被立即取缔。
无论从监管层意图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亦或是三公原则的角度,券商提供的任何形式的VIP通道,都已经到了该被叫停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