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治理亮点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组成。董事会(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重大决策的表决权、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科学决策。
具体而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由成员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职权。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定价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所选聘的3位独立董事具有深厚的农药、化工、财务、会计、经济、证券等专业知识背景,是行业内的专家。各专业委员会依据相应的工作细则分别承担公司相关事项讨论与决策的职能,提高了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健全公司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2013年,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成员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经营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这些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从而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为企业健康有序的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完全分开,并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自主经营能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不按照合法程序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双重任职情况,且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本公司对其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有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内设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控股股东没有干预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方面:公司具备独立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的银行账户,并独立依法纳税。
2013年董事会会议数量
四次。
独立董事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场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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